Re: [問題] 領到選舉通知單了嗎?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阿駿)時間10年前 (2016/01/13 20:29),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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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xes (水仙)》之銘言: : https://www.ris.gov.tw/swvotemap/app/vote/voteLocation/ : 本來打算用推文就好,但是擔心會被大家的推文蓋掉,因此我用回文方式, : 讓大家多看一篇文章拍謝了。 : 上面那個網址是可以從1/11到1/16下午4點前上網查詢投票所的網頁 : 現在改規定了,不用拿投票通知單,只要有身分證就可以投票, : 上網查詢投票所是可以將自己的名冊所在號碼快速告訴選務員,讓他們用最快速度 : 確認你的身分,我也是沒有拿到通知單,但是查完之後列印下來拿去投票也可以。 : 以上給大家參考,如果有說錯的歡迎糾正我,謝謝。 想藉此標題問一下就是,我們去年九月下旬從北區搬家到善化區,在10月20日 時我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移戶籍的登記,等於才未滿三個月,照道理來講應 該是還沒有投票的資格吧,就算有也應該只有投總統的這一份,但為但為什麼 投票通知單上二張是寫總統與區域立委的投票通知呢?照法規來講,戶籍遷移 未滿六個月,應該是不能選區域立委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49.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52688142.A.950.html

01/13 20:35, , 1F

01/13 20:35, , 2F
第七項應該有你要的答案
01/13 20:35, 2F

01/13 20:49, , 3F
只要是在11月13日前遷戶籍,都以臺南市為範圍,因為
01/13 20:49, 3F

01/13 20:49, , 4F
你投的都是臺南市立委
01/13 20:49, 4F

01/14 20:53, , 5F
但區域立委我已經算是跨選區了(從第三選區搬到第二選區),
01/14 20:53, 5F

01/14 20:53, , 6F
所以我才有此疑問。
01/14 20:53, 6F
文章代碼(AID): #1MbaCEbG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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