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維冠案傷者多一人 二審仍判最重刑度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射精)時間9年前 (2017/07/28 22:34), 編輯推噓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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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8日電)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今天二審宣判,台南高分院指出 ,因檢察官在二審時追加一名傷者併案審理,因此撤銷原判決,刑度則仍是業務過失致死 罪的最高刑度。 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審判長陳珍如宣布原判決撤銷,台南高分院依業務過失致 死罪嫌,判決5名被告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各以1000 元折算1日。 5名被告分別是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 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表示,被告林明輝等5人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業務過失傷害 罪、業務過失重傷害罪,都有相關證據可證明,犯行均堪認定,刑度仍是相關法條的最重 刑度。 沈揚仁指出,撤銷原判決的主因在於檢察官在二審時追加一名傷者併案審理,因此將原判 決撤銷改判。 https://goo.gl/75W86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15.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01252487.A.429.html

07/28 22:43, , 1F
最高5年?
07/28 22:43, 1F

07/28 23:19, , 2F
靠北 五年併科罰金九萬還可做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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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44, , 3F
不修法的話,業務過失致死最高就只能判五年,已經是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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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官盡力了...且現在修法也來不及了。但我好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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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可以易服勞役?某些刑度以下的罪可以嗎@@?(沒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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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些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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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42條第3項,易服勞役是就*併科罰金*部分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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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4:10, , 8F
150萬左右就免坐牢...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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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4:12, , 9F
就算是判最重了,也不能讓他們可以用錢換刑期啊,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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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一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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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8:11, , 11F
「併科」的意思是除了坐牢(徒刑),還另外要繳罰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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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部分可以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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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3:56, , 13F
所以是罰金都能易服勞役嗎?(這樣是不是歪樓了:P
07/29 13:56, 13F
文章代碼(AID): #1PUqk7Gf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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