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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時間6年前 (2017/08/18 09:31), 6年前編輯推噓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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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W_Job 看板 #1PbRBB0U ] 作者: a761223 (芬檸) 看板: SW_Job 標題: [轉錄] 強迫照服員「薪資回捐」、超時工作? 時間: Thu Aug 17 23:14:15 2017 強迫照服員「薪資回捐」、超時工作? 王定宇決定送監察院究責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https://www.taiwanhot.net/?p=486170 2017-08-17 16:10 臺南市靜觀福利基金會原聘用的18位照服員,向立委王定宇投訴受到嚴重壓榨,王定宇17 日召開記者會,嚴厲抨擊社會局未做好把關工作,會移送監察院究責,並做成3點結論: 機構違法強迫「薪資回捐」的金額,均應完全退還;超時工作加班費也必須依勞基法如數 給付;同時補償大量解僱未支付的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王定宇指出,回捐薪資的現象不是只存在單一機構,而是社福界長期以來的陋習,衛福部 也三令五申禁止。這些照服員都屬於弱勢,不僅工時超長,機構還利用照服員「擔心失去 工作」的心理,強迫照服員回捐薪資,這是借勢借端欺壓弱勢,機構帶頭苛刻基層照服員 ,十分不該。 陳姓照服員泣訴,她服務兩年多期間,機構要求回捐加班費將近14萬,都有機構的薪資條 和收據為證。如果有遲繳,還會被催討,甚至有一次直接扣除,連收據也不給。她還常被 先生質疑家裡經濟困難,為什麼還要把錢捐給機構。另一位高姓照服員表示,機構後來沒 標到社會局委託案,完全沒有告知,期滿前才說無工可做,要他們離職,沒有資遣費也沒 有預告工資,還說要照服員自己打官司,實在很不公平。 社會局照管中心主任洪明婷表示,衛福部明令禁止機構要求回捐,社會局稽查時也會強調 這一點,如有違規會和機構解約,並輔導照服員轉任其他機構。 王定宇質疑社會局稽查是否落實。照服員提出的單據證明強迫回捐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尤 其這個機構用加班費的名目發給薪水,而加班費1小時也才50到100元不等,嚴重違反勞基 法等規定,他會移送監察院立案調查,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表示,強迫薪資回捐違反勞基法「薪資必須全額給付」的規定 ,而這個案件已陸續有照服員向他們申訴立案,後續會進行調解,勞工局也會全力協助照 服員爭取應有的權利。 台南的勞工局......真的只能點點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86.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502982859.A.01E.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elonlon (36.237.80.194), 08/18/2017 09:31:20 ※ 編輯: melonlon (36.237.80.194), 08/18/2017 09:47:48

08/18 11:39, , 1F
點點點點,之前遇到糾紛,也很弱勢,政府不知道能夠
08/18 11:39, 1F

08/18 11:39, , 2F
給我什麼幫助
08/18 11:39, 2F

08/18 12:32, , 3F
之前面試別的機構也是規定每月回捐3000,哈哈
08/18 12:32, 3F

08/18 12:35, , 4F
社福機構回捐真的很常見,已經誇張到不接受,幾乎沒有工作
08/18 12:35, 4F

08/18 12:35, , 5F
機會了,好笑的是業界大家都知道,就政府公部門不知道~
08/18 12:35, 5F

08/18 13:55, , 6F
原來這種個案大家都知道@@
08/18 13:55, 6F
文章代碼(AID): #1PbaDgXS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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