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變換車道未打燈被檢舉 5分鐘吃9罰單失血萬元向議員陳情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艾草糖)時間1年前 (2023/11/17 09:59), 1年前編輯推噓30(333118)
留言154則, 3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chart (まどか NO.1 \(^O^))》之銘言: : 變換車道未打燈被檢舉 5分鐘吃9罰單失血萬元向議員陳情 :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491932 : 台南市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永康中正北路,被檢舉達人拍照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短 : 短5分鐘,被開9張罰單,每張1200元共罰款1萬800元,日前收到罰單,讓他欲哭無淚。 : 南市議員朱正軒今天質詢指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陳情人於今年10月8日下午行經永康 : 中正北路,在下午1點41分到46分之間,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檢舉開單。該名騎士說 : 他知道他錯了,但5分鐘同一行為被連續開9張罰單,實在不合理,抱怨這根本是在「搶錢 : 」。 : 朱正軒說,違規裁罰是手段,而非目的。本案件確實有裁量次數逾越合理情況的疑慮。他 : 也提醒市民朋友,台南十大肇事路段及十大檢舉路段中,永康均獨佔超過一半的路口路段 : ,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荷包失血。 : 朱正軒說,針對違規檢舉爆量,已引起民怨,要求市府加強社會溝通,提升市民交通守法 : 意識,包含未打方向燈、未依號誌及標線行駛,都是最常見的檢舉項目,同時也最容易造 : 成交通事故。 : 交通局長王銘德說,將透過民政、警政、社政的相互配合,加強宣導,減少民怨。 : 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規定,民眾若連續檢舉交通違規,違規時間需相隔6分鐘以上,或 : 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才可以檢舉同一違規行為。該案雖未超過6分鐘,但是行駛已超過 : 1個路口以上,才被開罰。 : 最討厭機車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 : 當後面都能觀落陰嗎?? 手賤不打那就用錢來繳學費 現在風氣很奇怪,駕駛習慣越差的人講話反而越大聲 實際在台灣路上走過都知道,台灣駕駛行車非常自由自在 騎車大多行雲流水地在不同車道穿梭,快車道變慢了瞬切至慢車道 慢車道塞了秒閃到快車道,超車可以從兩車之間螃蟹移步、橫跳車道 這種人大約九成九不會打燈,方向燈跟選配似的 有人說閃違停、路邊起步,確實台灣違停亂象頻仍 但跟駕駛習慣差是兩回事,別人違規、不代表你就要用危險方式應對 ● 正確作法:減速、查看左方車道、顯示方向燈、切換車道 ● 錯誤作法:瞬切、飄移至左方車道 (然後就被撞死了) 以上淺見,昨天看新聞採訪畫面 對於當事者理直氣壯的態度,還是感到不可思議 莫怪乎台灣道路如此混亂,考照有多鬆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5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00186340.A.625.html

11/17 11:00, 1年前 , 1F
也要看他違規的情況才好 你舉亂竄的例子當然是惡劣
11/17 11:00, 1F

11/17 11:00, 1年前 , 2F
行駛 但如果就只是直行 行進間壓白線左右兩側一些
11/17 11:00, 2F

11/17 11:00, 1年前 , 3F
然後被開到一萬多罰金 難道就合理嗎
11/17 11:00, 3F
合理與否見仁見智,個人不評論 但若無違反法規則應無疑義,試想罰個幾百幾千的嚇阻力? 對我來說打燈是跟呼吸一樣自然的行為,所以我無法理解何謂"稍微"壓白線 先把車道觀念建立好,再來談枝末細節 而非急著找些奇怪的理由

11/17 11:19, 1年前 , 4F
警察會審核
11/17 11:19, 4F

11/17 11:22, 1年前 , 5F
倒是五分鐘變換車道9次才真是扯
11/17 11:22, 5F

11/17 12:07, 1年前 , 6F
這樣騎車能活這麼久不錯了
11/17 12:07, 6F

11/17 12:07, 1年前 , 7F
這下子總會記得該打方向燈吧
11/17 12:07, 7F

11/17 12:10, 1年前 , 8F
變換車道用白線定義罰款與否 似乎不夠正確 瞬間變
11/17 12:10, 8F

11/17 12:10, 1年前 , 9F
換駕駛方向才是對交通危害的主因 在3.5m的車道內亂
11/17 12:10, 9F

11/17 12:10, 1年前 , 10F
竄沒事?直線行駛壓到白線兩側重罰?
11/17 12:10, 10F

11/17 12:13, 1年前 , 11F
看照片陳情人就是在直線邊緣直行 道路微彎時都可能
11/17 12:13, 11F

11/17 12:13, 1年前 , 12F
會壓線被罰 路權沒有全面開放前 機車駕駛都是被迫
11/17 12:13, 12F

11/17 12:13, 1年前 , 13F
在右側邊緣遊走
11/17 12:13, 13F

11/17 12:18, 1年前 , 14F
更別說右側行人沒有人行道 行人靠邊走出來 或者汽
11/17 12:18, 14F

11/17 12:18, 1年前 , 15F
車突然要離開停車格等等情況 若非大幅變換角度卻被
11/17 12:18, 15F

11/17 12:18, 1年前 , 16F
連續罰款 自然難以接受
11/17 12:18, 16F

11/17 12:19, 1年前 , 17F
阿你這麼行,要不要實況給大家看看你在尖峰時刻的尖峰路
11/17 12:19, 17F

11/17 12:19, 1年前 , 18F
段怎麼騎車?
11/17 12:19, 18F

11/17 12:24, 1年前 , 19F
台灣交通地獄真的不是沒有原因!騎機車就無視要遵
11/17 12:24, 19F

11/17 12:24, 1年前 , 20F
守標線了膩!只要跨越標線,就是變換車道,就是要
11/17 12:24, 20F

11/17 12:24, 1年前 , 21F
打方向燈不是嗎!
11/17 12:24, 21F

11/17 12:25, 1年前 , 22F
考駕照流於形式,真正上路時該遵守的交通法律規則
11/17 12:25, 22F

11/17 12:25, 1年前 , 23F
忘得一乾二淨
11/17 12:25, 23F

11/17 12:29, 1年前 , 24F
樓上的這麼厲害,能不能尖峰時段您騎一段,不用很久,
11/17 12:29, 24F

11/17 12:29, 1年前 , 25F
20分鐘就好,讓我跟在後面攝影與觀摩一下。
11/17 12:29, 25F

11/17 12:31, 1年前 , 26F
惡意檢舉本來就不懷好意
11/17 12:31, 26F

11/17 12:32, 1年前 , 27F
可能就全程騎時速公里20
11/17 12:32, 27F

11/17 12:33, 1年前 , 28F
我騎快車道跟著排隊有人想看嗎?
11/17 12:33, 28F

11/17 12:34, 1年前 , 29F
尖峰時段就不會照標線騎的駕照吊銷算了啦
11/17 12:34, 29F

11/17 12:37, 1年前 , 30F
不是現在風氣奇怪 是現在網路發達 以前那種習慣差的幹話
11/17 12:37, 30F

11/17 12:37, 1年前 , 31F
媒體濾掉了你根本聽不到
11/17 12:37, 31F

11/17 12:39, 1年前 , 32F
五分鐘吃九罰單的違規原來就是充滿善意
11/17 12:39, 32F

11/17 12:39, 1年前 , 33F
看三寶就知道他們這幾十年都是這個習慣走過來
11/17 12:39, 33F

11/17 12:56, 1年前 , 34F
有懶趴違規沒懶趴繳罰單是什麼?
11/17 12:56, 34F

11/17 12:56, 1年前 , 35F
不就巨嬰
11/17 12:56, 35F

11/17 13:08, 1年前 , 36F
老害就是一句:"我這樣開(騎)車幾十年了,都沒怎樣啊!"
11/17 13:08, 36F

11/17 13:08, 1年前 , 37F
,毫無法治觀念,只有影響到自己才會出來跳腳,卻不想想
11/17 13:08, 37F

11/17 13:08, 1年前 , 38F
自己影響到別人
11/17 13:08, 38F
還有 80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11/17 21:49, 1年前 , 119F
正常流程:閃燈、看鏡、緩慢變換車道
11/17 21:49, 119F

11/17 21:50, 1年前 , 120F
我今天就刻意記,才1.5小時就遇到三次汽車貼臉鬼切
11/17 21:50, 120F

11/17 21:51, 1年前 , 121F
只來的及跟這鬼切車貼臉換位,閃燈沒用齁~燈一秒閃一下
11/17 21:51, 121F

11/17 21:52, 1年前 , 122F
等燈閃,都撞上了~
11/17 21:52, 122F
在慢車道上快速行駛,反應時間自然不足

11/17 21:52, 1年前 , 123F
很多時候是技術和習慣問題,養成左手隨時準備打燈。
11/17 21:52, 123F

11/17 21:52, 1年前 , 124F
真的要鑽車縫(車道分割),就是習慣去打方向燈。
11/17 21:52, 124F

11/17 21:53, 1年前 , 125F
還有東寧路上滿出來的待轉區,我直行閃燈要變車道
11/17 21:53, 125F

11/17 21:53, 1年前 , 126F
直行的以為我要進待轉區,左側超車。
11/17 21:53, 126F

11/17 21:54, 1年前 , 127F
待轉區的以為待轉同伴來了,讓一個位子給我......
11/17 21:54, 127F

11/17 21:54, 1年前 , 128F
燈沒閃個一兩秒,有閃跟沒閃一樣。
11/17 21:54, 128F

11/17 21:55, 1年前 , 129F
尤其台南的四輪,看你車速慢,反而特愛鬼切你~
11/17 21:55, 129F

11/17 21:56, 1年前 , 130F
反而以前大家一直罵的計程車,現在都閃燈用慢慢擠的~
11/17 21:56, 130F

11/17 22:56, 1年前 , 131F
1.看到鬼切你應該要減速煞車,不是為了不想減速而
11/17 22:56, 131F

11/17 22:56, 1年前 , 132F
切車道
11/17 22:56, 132F

11/17 22:56, 1年前 , 133F
2.來不及打方向燈再切換車道,有沒有想過是你沒有
11/17 22:56, 133F

11/17 22:56, 1年前 , 134F
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11/17 22:56, 134F

11/17 22:58, 1年前 , 135F
樓上的,你知道啥是鬼切嗎? 我有說這三次是貼臉鬼切
11/17 22:58, 135F

11/17 22:59, 1年前 , 136F
距離一個機車身長以內喔~ 我全程表速都沒超過45km
11/17 22:59, 136F

11/17 23:00, 1年前 , 137F
你說像是超到你前面又馬上減速轉彎這種?
11/17 23:00, 137F

11/17 23:02, 1年前 , 138F
對啊~從左邊超車衝到前面,貼臉硬切到路邊買東西....
11/17 23:02, 138F

11/17 23:02, 1年前 , 139F
我是在想,與其抱怨不如直接檢舉這種鬼切低能兒,
11/17 23:02, 139F

11/17 23:02, 1年前 , 140F
讓他們也感受痛苦可能是小市民能做到的
11/17 23:02, 140F

11/17 23:04, 1年前 , 141F
我最在意的汽車逼車反而不能檢舉~
11/17 23:04, 141F

11/17 23:05, 1年前 , 142F
說起來還滿悲哀的~ 在台南騎車被鬼切,已是台南日常~
11/17 23:05, 142F

11/17 23:06, 1年前 , 143F
只要開放回之前,讓民眾檢舉汽車違停,
11/17 23:06, 143F

11/17 23:07, 1年前 , 144F
汽車鬼切就少很多囉~ 今天遇到的三隻,都是違停~
11/17 23:07, 144F

11/18 08:09, 1年前 , 145F
看推文就知道路上恬不知恥的違規魔人有多多,一個比
11/18 08:09, 145F

11/18 08:09, 1年前 , 146F
一個藉口多,一個比一個大聲,執法寬鬆的惡果
11/18 08:09, 146F

11/18 14:47, 1年前 , 147F
機車騎在外車道,就不用一直打方向燈
11/18 14:47, 147F
有快慢車道時,走外側快車道 在混合車道時,走外側車道盡量靠中間

11/18 15:36, 1年前 , 148F
不太同意 你應該沒有過被汽車逼到只能騎白線中線的
11/18 15:36, 148F

11/18 15:36, 1年前 , 149F
情況吧 要是慢車道能順順騎 誰會想去騎白線中線
11/18 15:36, 149F

11/18 15:38, 1年前 , 150F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本就是應該的 讓後方可以有時間判
11/18 15:38, 150F

11/18 15:38, 1年前 , 151F
斷前方狀況 但你突然被前方逼著改車道 你當下來不
11/18 15:38, 151F

11/18 15:38, 1年前 , 152F
及打方向燈 是不是要被後面正義魔人檢舉 罰1200
11/18 15:38, 152F
以前在市區待了快九年,除了之前中華東路快車道禁光光 或民族路這種兩線禁一線,走起來特別痛苦以外 不要死守路肩、慢車道的話,都還可以

11/18 20:04, 1年前 , 153F
預留剎車距離與防禦駕駛判斷,必要剎車不會來不及打
11/18 20:04, 153F

11/18 20:05, 1年前 , 154F
更多是配合身體擺頭,優先示意後方和打方向燈
11/18 20:05, 154F
※ 編輯: parislove3 (36.237.163.49 臺灣), 11/20/2023 08:50:04
文章代碼(AID): #1bLiZaOb (Tainan)
文章代碼(AID): #1bLiZaOb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