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男遭槍擊丟包醫院不治 2嫌判決不同理由出爐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射精)時間6小時前 (2024/10/08 07:01), 編輯推噓18(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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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男遭槍擊丟包醫院不治 2嫌判決不同理由出爐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7日電)台南徐姓男子於2023年4月遭槍擊後被載到安南醫院門口 丟包,急救後不治,台南地院今宣判主嫌林澤峰應執行有期徒刑23年,另一名被告林昱愷 雖全程在場,因證據不足判無罪。 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林澤峰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 罰金新台幣2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又犯殺人罪,累犯,處有期徒 刑19年,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23年。林昱愷無罪。 判決指出,林澤峰與徐男因恩怨而相互心存不滿,兩人相約於2023年4月7日晚間至台南市 永康區談判,林澤峰攜帶手槍與子彈,搭乘友人林昱愷駕駛的汽車赴約,與徐男談判破裂 後,林澤峰出於殺人直接故意,以抵住胸膛方式,朝徐男左胸口處擊發一槍,徐男中槍後 隨即倒地。 徐男倒地後,林澤峰與林昱愷隨即駕駛原搭乘汽車離開現場,不久後駕車返回案發現場, 合力強行將徐男搬至車輛後座,開到安南醫院前,由林澤峰在車上將徐男推落車下後,迅 速駛離,徐男經急救仍宣告不治。 判決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事實,但否認持槍抵住徐 男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一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但依法醫鑑定,認為徐男傷 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因而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 判決指出,林澤峰犯罪時始終在場的林昱愷,並未實施持有槍彈或殺人的犯罪構成要件行 為,開車搭載林澤峰往返案發現場、林澤峰開槍時在旁、駕車載送被害人就醫等事證,不 能充分證明林昱愷與有林澤峰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及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 而判決無罪。(編輯:李亨山) https://reurl.cc/VMg5Q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28342118.A.114.html

10/08 07:06, 6小時前 , 1F
開車不算共犯哦…太神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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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7:34, 6小時前 , 2F
美好的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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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54, 4小時前 , 3F
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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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04, 4小時前 , 4F
拗成這樣 會不會背後有啥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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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17, 4小時前 , 5F
這是司法改革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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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34, 4小時前 , 6F
不能充分證明林昱愷與有林澤峰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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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34, 4小時前 , 7F
及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而判決無罪。-----是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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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9:34, 4小時前 , 8F
司機的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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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05, 3小時前 , 9F
不能證明是子彈造成徐男致死的,也許徐男本身有就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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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32, 3小時前 , 10F
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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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38, 3小時前 , 11F
現在殺人只被判19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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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38, 3小時前 , 12F
台南法官真的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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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46, 2小時前 , 13F
開車不算共犯喔?台南法院真的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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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50, 2小時前 , 14F
司法正義啊 傻眼 司機不算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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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52, 2小時前 , 15F
我相信AI會比這些恐龍法官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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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59, 2小時前 , 16F
多數民意樂見司法改革成功,也是台灣民主自由價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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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0:59, 2小時前 , 17F
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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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14, 2小時前 , 18F
我開始相信方唐鏡說戚秦式殺了戚家上下13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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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18, 2小時前 , 19F
司機不算共犯 鬼島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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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23, 2小時前 , 20F
那詐騙集團的駕駛也應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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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1:52, 1小時前 , 21F
嘴法官的是不是不知道這件是國民法官案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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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29, 1小時前 , 22F
聽說以後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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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04, 35分鐘前 , 23F
司機怎麼知道他會開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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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04, 35分鐘前 , 24F
搞不好連他有帶槍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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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05, 34分鐘前 , 25F
你搭計程車去殺人 司機算共犯?
10/08 13:05, 25F
文章代碼(AID): #1d16Xc4K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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