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 姨丈強摸女童拍裸照 二審判7年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射精)時間7月前 (2025/05/02 12: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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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良傑/台南報導 2025年5月2日 週五 上午4:10 台南1名11歲女童去年6月間在洗澡時,遭同住表姨丈假藉幫她敷面膜,強行拿手機闖入浴 室內對她摸胸、背及下體,拍攝裸照;一審認定表姨丈以迫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4年 ,上訴二審期間,他再對女童伸手拍大腿,法官認定他無悔意,撤銷一審判決,改判7年2 月。可上訴。 女童因母親在高雄工作,從小寄住在大姨婆家,她指控去年6月某晚在浴室洗澡時,表姨 丈問她要不要敷臉,她開門探頭出去,表姨丈就拿著手機強行闖入,幫她敷臉後,竟伸手 捏摸她的胸部、大腿內側及下體,在撫摸過程中還拿手機對她拍攝裸照。 女童事後將此事告訴母親,其母怒向警方提告。警方查扣檢視表姨丈的手機,查出他所拍 攝的女童裸照,內有女童全身赤裸,臉上敷著面膜,僅在脖子圍披毛巾遮住身體,仍露出 胸部、下體等隱私部位。 表姨丈於一審時坦承犯行,與女童及其母調解成立,承諾分期賠償其所受損害,犯後態度 尚可,法官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刑4年。 他上訴二審,在今年3月底審理期間,竟在住處伸手拍女童左側大腿內側,讓女童感覺不 舒服,指控表姨丈繼續騷擾她,對法官提出陳述書。表姨丈辯稱是與她玩鬧,沒有猥褻意 思。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法官認定表姨丈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法定 刑為7年以上,他的主觀惡性重大,無從認定有悔意,決定撤銷原判決,認定他涉犯違反 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改判刑7年2月,可上訴。 https://reurl.cc/mxkxL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46161051.A.1A3.html
文章代碼(AID): #1e54sR6Z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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