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 申請開業遭拒 牙醫提國賠敗訴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3小時前 (2025/09/16 07: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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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申請開業遭拒 牙醫提國賠敗訴 04:10 2025/09/16 中國時報 洪榮志 、台南 台南市謝姓牙醫師提起國家賠償之訴求償207萬9000元,被台南高分院判決敗訴。(本報 資料照片) 謝姓牙醫師去年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診所開業登記時,因未檢附「二年期牙醫師畢業 後一般醫學訓練(PGY)結訓證明書」被拒絕受理。 儘管他主張曾於辦理PGA訓練計畫的成大醫院接受專科訓練,訓練時數或內容都遠超出PGY 訓練,衛生局拒絕受理導致他有207萬9000元營業損失,但訴請國家賠償後,一、二審都 判決敗訴。可上訴。 謝男主張,去年7月16日向衛生局申請診所開業登記時,被告知他提出的負責醫師證明文 件不符規定。但因衛福部公告並沒有對於「負責醫師證明文件」的規定,加上他曾在成醫 、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及遠東牙醫集團,接受一般牙醫、口腔顎面外科專科、植牙專 科、顱顎障礙症專科訓練,訓練內容及時程遠超PGY訓練項目,衛生局拒絕受理他的合法 申請,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的自由和權利,導致他受到損害,應負國家賠償責任。 謝男請求賠償自他開業登記申請日即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經暫時同意變 更開業負責醫師止,每月69萬3000元營業損失及利息,合計207萬9000元。 衛生局則主張,《醫療法》規定牙醫師須受訓並取得PGY訓練證明後,才能作為負責醫師 申請開業。 但因謝男檢附的負責醫師證明書,與PGY訓練證明書有明顯差異,且訓練項目也與衛福部 核准的PGY訓練項目有別。 一、二審均認為,謝男提出的訓練證明書,並不等同PGY,也不符《醫療法》的規定,謝 男請求國家賠償於法無據。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916000570-2601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5.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57977798.A.F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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