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訴離獲千萬
台南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訴離獲千萬
04:10 2025/10/31
中國時報 郭良傑 、台南
台南市一名男子在北部工作,限制妻子只能看女醫生、買東西不能碰男店員,兩人分居10
年無互動,妻子訴請離婚獲准,分得財產1399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
阿強(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20年育有1子,婚後阿強被調往北部工作,分隔兩
地聚少離多,漸無感情幾無互動,阿強還限制妻子不得接觸其他男性,看病須找女醫師,
買東西不能碰觸男店員;卻在北部買房子登記在女同事名下,令阿玲起疑心,訴請離婚及
分配財產,台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阿強須分財產1399萬餘元給妻子。
阿玲訴請離婚表示,她婚後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阿強北上工作後對她態度逐漸冷淡,
休假日不見得會返家,又藉口生活習慣差異與她分房已10年,兩人互動趨近於零。
阿強對兒子毫無關心與情感上交流,又意圖用經濟控制她及兒子,種種舉動讓她失望,不
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
阿玲說,她主動傳送關心或兒子的訊息,阿強都已讀不回,完全沒有情感上的回饋,阿強
卻限制她不能跟其他男生說話、生病只能找女醫生就醫、外出購物拿取零錢或物品時不可
碰到男店員手部,不准碰觸擁抱親戚小男孩。如稍有逾越,阿強即會暴躁地責罵她「不守
規矩」等語。
她又指控,阿強在北部與張姓女同事合資購屋,先登記張女名下,再改登記自己名下,均
隱瞞不讓她知道,還用LINE與張女親密對話。
阿玲認為,阿強的行為令她受到壓抑及感到窒息,不願再忍受此有名無實婚姻關係,並依
法定財產制,請求1399萬餘元剩餘財產分配。
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分居兩地已10年,無婚姻生活,離婚官司審理期間,阿強均未到庭
答辯,顯見已無繼續維護的欲望,阿玲訴請離婚,應予准許,阿強名下財產有3000多萬元
,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付給阿玲1399萬餘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031000592-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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