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他住公司員工宿舍 清晨醒來驚見被男同事性侵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2天前 (2025/11/10 00:3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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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公司員工宿舍 清晨醒來驚見被男同事性侵 2025-11-09 10:51 聯合報/ 記者 袁志豪/台南即時報導 楊姓男子與男同事一起住在台南市的員工宿舍,他先在深夜爬到同事床上,隔著棉被撫摸 其下體,後來又在清晨掀開同事內褲,用手跟嘴包覆含住其下體得逞;台南地院審理時, 楊承認犯行並積極與同事達成和解,將他依乘機猥褻及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3年。可 上訴。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與男同事一起住在公司位於台南市山上區的員工宿舍,去年6月12日 晚間11時許,楊竟趁同事已經熟睡,爬到他床上,隔著棉被以手觸摸同事下體;同事因而 驚醒,趕緊翻轉身體繼續裝睡,楊才罷手。 去年6月27日凌晨5時許,楊又趁男同事熟睡,掀開同事棉被、內褲,先以手撫摸,再用嘴 巴含住同事下體得逞,直到同事驚醒才罷手;案經同事報警提告,楊在警方詢問時,承認 有碰觸同事,但辯稱平常在公司上班時,對方會將他的頭往下壓向下體,互相也會開黃腔 。 楊聲稱,其行為只是想要對同事惡作劇;檢方偵訊時,楊改稱第一次只是想叫醒他,單純 一時興起開玩笑,第二次也是在開玩笑,他只有用手,可能因為手腳冰涼被誤會用舔的, 對方醒來後,在警局因為想盡快和解,才會一直承認,想趕快息事寧人。 法院審理時,楊不再辯解,承認犯行,並積極與同事和解,同事具狀撤回告訴,不再追究 ;法院審酌,楊的行為嚴重侵害同事性自主權利,影響其人格及心理健全發展,念楊認罪 並達成和解,且已履行完畢,堪認甚有悔意。 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將楊判刑7月,乘機性交罪則判刑1年6月,應執行2年;考量其經偵審 程序,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2 年內接受性別平等方面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楊姓男子與男同事一起住在台南市的員工宿舍,他先在深夜爬到同事床上,隔著棉被撫摸 其下體,後來又在清晨掀開同事內褲,用手跟嘴性侵害其下體得逞。本報資料照片 https://udnplus.pse.is/8bkje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19.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62706074.A.316.html

11/10 13:13, 1天前 , 1F
關鍵字:用手跟嘴包覆含住其下體
11/10 13:13, 1F

11/10 14:51, 1天前 , 2F
這他媽的玩笑也太硬了
11/10 14:51, 2F

11/10 15:40, 1天前 , 3F
恐同
11/10 15:40, 3F

11/11 08:51, 1天前 , 4F
這種人幹嘛給他緩刑?他去監獄是如魚得水耶!
11/11 08:51, 4F
文章代碼(AID): #1f4CAQCM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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