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中師罵學生弱智 拍桌…校方決議資遣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4小時前 (2025/11/12 07:1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國中師罵學生弱智、拍桌…校方決議資遣 擁20年教學資歷的她提告 2025-11-10 09:07 聯合報/ 記者 袁志豪/台南即時報導 在台南教學已有20年資歷的一名國中女教師,因說學生「弱智」、上課浮躁、拍桌罵人及 翻找學生座位抽屜等情緒控管不佳事件,校方依程序申請調查後,決議資遣;女師不服提 告,主張程序違法,校方無視她20年來的教學努力與付出,有違比例原則,法院駁回告訴 。 判決指出,台南市一所國中前資深女教師在2021年9月至11月間,被學生反映有教學行為 失當、班級經營欠佳及言語羞辱學生等情形,學校於同年11月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 事會議),決議向台南市教育局申請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 專審會調查後認定教師有輔導必要,進行2個月輔導,並延長1個月,結案報告認定經輔導 改善無成效,學校應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學校在2023年8月召開教評會會議,決議 教師符合教師法「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規定,不適任情節以資遣為宜。 校方報請教育局資遣核准後,通知女教師;她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指出 ,資遣程序違法,教務主任同時擔任教師不適任案業務承辦人及教師會代表,在校事會議 沒有迴避,有球員兼裁判嫌疑。 專審會部分,組成沒有法律學者、未邀請教師會及家長會代表陳述意見、未實質審議調查 小組調查報告、輔導報告;至教評會表決時,僅臚列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等選項, 未列有「不同意」選項,顯有剝奪教評會應實質審議及表決功能。 她主張並非多次再犯,受告誡後立即澄清用詞本意,且為導致部分學生誤會而致歉;在專 審會輔導期間,亦抱持謙虛、學習心態積極配合,她只是與部分學生間有所誤會,校方卻 無視她20年來的教學努力與付出,逕予資遣,有違比例原則,亦有調查證據不足等違法。 教師認為,校方調查報告記載她2015至2018學年間疑似教學不力行為,將與本次事件無關 事由提供給專審會,專審會會議無錄音及逐字稿,且學生訪談紀錄僅有摘錄內容,並無完 整訪談資料,有斷章取義之虞,教評會無從全面性依作出評斷。她聲明,確認兩造聘任關 係存在。 校方主張,教師經調查小組認定有說學生弱智之行為,讓學生覺得受辱而影響上課意願, 也嚴重影響情緒;又有上課浮躁、拍桌罵人及翻找學生座位抽屜情事,教學行為失當且侵 害學生隱私權。另有上課時間和學生爭執、爭吵,而影響班上其他20餘位學生受教權。 校方指出,教師違失事件均在同一學年度上學期半年內發生,次數繁多,且多數均為與學 生間言語及肢體衝突,行為手段極度雷同;在調查小組調查及專審會審議調查報告期間, 仍持續與學生發生6次違法處罰或不當管教事件,經調查認定在案。 校方說明,該名教師過去已被認定不適任,校方決議輔導,2017年6月勉予認定略有改善 ;2018年9月間,教師再度遭到家長投訴,校方申請調查,教師卻連續請假,直到2021年 復職。 本次事件之前,教師已屢次遭到投訴,校方是基於教評會專業決議而解聘。 合議庭認定,教師確有言語羞辱、情緒控管不佳等事件,影響學生受教權,專審會已給予 輔導機會,歷時數月,仍無顯著改善;教評會依據專審會調查及輔導報告決議資遣,程序 與實體均符合法律,學校及主管機關依法准予資遣,無違反比例原則,駁回教師告訴。 藍姓女老師提告主張資遣程序違法,校方無視她20年來的教學努力與付出,有違比例原則 ,法院駁回告訴。本報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1286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2.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62902931.A.410.html
文章代碼(AID): #1f4yEJGG (Tainan)
文章代碼(AID): #1f4yEJGG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