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掏50萬幫討海人修路 挨告竊占國有地!法院認證無罪
獨家》自掏50萬幫討海人修路 挨告竊占國有地!法院認證無罪
台南市鐘姓男子因不忍在地討海人與公眾,在雨天通行年久失修的國有地道路時滑倒受傷
,募資並自掏腰包約50萬元委請他人修補路面與潰堤。不料,這番善舉竟被財政部國有財
產署及檢方解讀為涉嫌竊占國有地並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現場並無設置
任何圍籬,且長期供公眾通行,鐘男純屬維護公共利益,主客觀皆不構成犯罪,判決鐘男
無罪,還給善心人一個公道。可上訴。
判決指出,鐘男於民國110年9月間,委託謝姓男子在台南市七股區一處國有土地上施作回
填工程,後因該處被巡查人員發現夾雜營建剩餘廢棄物,檢方認定鐘男意圖獲取不法利益
,涉犯刑法竊占罪嫌將他起訴。
鐘男在開庭時無奈喊冤,表示該土地靠近堤防,每逢下雨地面就極為溼滑,進出的討海人
經常因此跌倒。他為保障行人安全,才好心出錢請人修補,完全是「在做公益」。
其辯護人也指稱,當地里長早在104年間就曾發文給七股區公所、水利署、台南市政府等
相關單位爭取經費修路,但各單位卻互踢皮球,表示「不是他們的事」。鐘男當時因不忍
鄉親受苦,在105年間就曾協助募資鋪路,110年是因為路面再次破損,才循舊例自掏腰包
修補。
台南地院認為,刑法竊占罪的核心在於具備「排他性」的實力支配,必須排除他人使用。
然而,根據現場照片顯示,該土地未設圍籬或柵欄,且檢方也在補充理由書中坦承該道路
是「供自己及公眾通行使用」,鐘男此舉顯然是為了增進大眾通行安全,並未將土地據為
己有,缺乏竊占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屬行為不罰,依法判決無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1001231-260402?chdtv
要民眾自費修路? 這政府完全失能了吧 溪北沒人權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2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2174229.A.0A6.html
推
06/23 08:35,
1小時前
, 1F
06/23 08:35, 1F
→
06/23 08:50,
1小時前
, 2F
06/23 08:50, 2F
→
06/23 09:00,
1小時前
, 3F
06/23 09:00, 3F
→
06/23 09:12,
1小時前
, 4F
06/23 09:12, 4F
→
06/23 09:25,
53分鐘前
, 5F
06/23 09:25, 5F
推
06/23 10:12,
6分鐘前
, 6F
06/23 10:12, 6F
→
06/23 10:12,
6分鐘前
, 7F
06/23 10:12, 7F
推
06/23 10:13,
5分鐘前
, 8F
06/23 10:13, 8F
推
06/23 10:14,
4分鐘前
, 9F
06/23 10:14, 9F
推
06/23 10:15,
3分鐘前
, 10F
06/23 10:15, 10F
Tain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台灣在地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