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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inan ]
討論串[問題] 關於租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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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稍微整理一下吧. 房東疏失. 1.未經允許就擅入. 2.意欲收取額外的網路費. 房客疏失. 1. 意欲提早搬離並以押金轉成房租. 假如真走法律途徑,擅入這事猜測應該沒錄影之類的證據;額外的網路費不用理他就好了。但假如在合約到期前就搬走,那於情於理,房客都站不住腳. 我目前想到最不麻煩的方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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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兩件事情看. 1.網路部份就照合約走,他今天有提供網路給你. 是你自己不要的,那違約金要你付or對分,這個我覺得好處理. 2.闖進房間. 這個就很誇張了,只要你租了那間房間,你就有那個房間的使用權. 可以參考一下這個.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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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跟房東確認我們需要網路,房東承諾會提供我們網路,我們發現他用一家bb的公司,爛到爆掉,而我們去網路上面查也發現給的網速率跟實際用speed test 差很多。於是提出我們要換中華的,但是因為這樣房東需要付違約金。所以在不爽,我們就說如果這麼難的話,不必換什麼網路了,算了吧。後來打電話來又罵我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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