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捷運系統民生汐止線規劃案公聽會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捷規字第09530477910號
主旨:公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捷運系統民生汐止線規劃案公聽會」之時間、地
點及相關事宜。
依據: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0條第2項及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召開公聽
會作業準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舉行時間及地點:
第一場:95年3月16日(星期四)晚間7時整,中山區公所10樓大禮堂(臺北市中山區松江
路367號)。
第二場:95年3月21日(星期二)晚間7時整,民生社區活動中心(臺北市民生東路5段
163號)。
第三場:95年3月23日(星期四)晚間7時整,內湖區公所8樓禮堂(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
路6段99號)。
第四場:95年3月28日(星期二)晚間7時整,內湖區南湖高中視聽教室(臺北市內湖區康
寧路3段220號)。
第五場:95年3月30日(星期四)晚間7時整,汐止市汐止國中禮堂(臺北縣汐止市大同路
2段394號)。
二、規劃路線方案說明:建議路線方案的研擬,係考量鄰近地區未來發展潛力、運輸系統
特性、道路系統條件及與台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整體路網銜接的便利性,並參酌地方民意代
表所提意見,經篩選評估後,初步提出建議路線(尚未定案),路線方案說明如下:
路線以地下型式起自淡水線雙連站西側(尾軌),沿民生西、東路東行,穿過捷運新莊線(
松江路)、木柵線(復興北路)後續沿民生東路往東,穿過基隆河後,沿內湖重劃區新湖一
路與南北線(捷運局規劃中)進行轉乘,再穿過高速公路,沿成功路轉民權東路,路線由地
下轉為高架型式,跨越中山高速公路汐五高架橋,經內湖焚化爐前之安康路228巷、潭美
街,再接回安康路、吉林街,並於社后地區設置捷運機廠,續向東轉往中興路東側之30公
尺計畫道路用地,沿計畫道路用地往南至大同路轉向東,再沿大同路與台鐵捷運化汐科園
區站銜接轉乘後,轉康誥坑溪轉往新台五路至汐止市公所設置終點站,路線規劃採輕軌捷
運系統型式,總長度約16.27公里,含地下段約9.12公里、山岳隧道段0.82公里及高架段
6.33公里,設置13座車站,含地下車站7座,高架車站6座。
三、希望藉由本次公聽會,聽取在地民眾的意見,對於本局目前規劃之路線、建造型式等
方面提出寶貴的意見,俾本局納入後續規劃作業參考。
四、公聽會進行程序:公聽會進行程序為主持人說明案由、捷運工程局簡報規劃內容、公
聽會參與人員表達意見、公聽會結束。
五、公聽會參與人員:本規劃案影響範圍內居民、相關學者專家、公益團體、有關機關、
學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六、公聽會參與人員得以言詞或書面自由發表意見,且自公聽會終結後10日止,以書面意
見函送或傳真至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綜合規劃處,規劃單位將予研處後函復(惟請註明
姓名及聯絡地址,俾利回覆),逾期恕不納入規劃報告案處理。
七、規劃內容摘要放置時間及地點:規劃案內容摘要自95年3月1日起至95年3月30日止放
置於臺北市政府、中山區公所、大同區公所、松山區公所、內湖區公所、臺北縣汐止市公
所及規劃影響範圍內之里辦公處,以及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以供索取。
八、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由,辦理單位或公聽會主持人有權終止會
議或依到場人之申請,終止公聽會,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公聽會再召開之時間及地點。
九、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電話
:25215550轉8143,傳真:2521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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