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優待學生搭乘聯營公車冒用者處全票50倍 …

看板Taipei (台北)作者 (chang)時間18年前 (2006/03/21 19: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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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通過優待學生搭乘聯營公車辦法,冒用者處全票50倍違約金!! [臺北市政府 2006-03-21] 為增進社會福利、維護乘車付費公平,提供學生搭乘臺北市聯營公車乘車優惠, 並落實學生票乘客身分查核管制,臺北市政府第1364次市政會議昨(21)日通過訂定 「臺北市優待學生搭乘聯營公車辦法」。未來持用學生票搭乘聯營公車, 應隨身攜帶學生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若發現冒用學生身分, 將處以全票票價50倍的違約金。這項辦法預計在95年10月新學年度開學後開始實施。 交通局說明,臺北市議會審議聯營公車營運成本檢討暨運價調整報告時, 同意優待學生搭乘公車的價差由市府補貼,但必須研訂管制方案,以避免浪費及冒用。 考量這項金額高達數億元且屬長期性措施,並涉及社會福利給付行政, 市府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規定訂定這項辦法據以執行。 辦法中規定,持用學生票搭乘聯營公車者,應隨身攜帶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以備乘車時接受行車或稽查人員查驗。接受查驗時,無法出示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者, 應投幣補足差額;屬冒用學生身分者, 得由聯營公車業者於運送契約中約定處全票票價50倍違約金。 交通局表示,本辦法通過實施後,預期可減少非學生身分者冒用學生票享受優惠情形, 目前流通悠遊卡學生票數約可減少40萬張,票價差額補貼每月約可減少1,600萬元, 政府編列票價差額補貼預算可發揮最大效益,增進社會福利並維乘車付費公平性 進而促進大眾運輸發展。 至於細部實行計畫如學生身分如何認定、北市學生到外地求學及外縣市學生到 北市就讀、悠遊卡等相關細節,臺北市副市長葉金川要求相關局處儘速擬妥配套措施, 並透過充分宣導讓市民了解。 另外,昨日市政會議也通過消防局制訂的「臺北市政府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標準作業 程序」。92年8月31日臺北縣蘆洲市大囍市社區火災發生後,市府立即檢討全市通往 火災搶救困難地區救災必經道路,針對路邊停車導致影響消防車輛通行及救災路段, 劃設禁止停車紅線並標示「消防通道」。這項作業程序則是將消防通道具體落實至法規, 明定劃設消防通道的作業流程,以利於救援車輛執行防災救災任務,提升公共安全。 作業程序中規定消防通道劃設原則,如消防通道至少應保持3.5公尺以上淨寬, 以利救援車輛順利抵達救援區域,而消防通道寬度測量標準,以道路兩側設施物淨寬 (含道路水溝蓋)為準;至於應劃設單邊或雙邊紅色禁止臨時停車紅線, 作業程序中規定 (一)未滿5.5公尺道路,劃設雙邊禁停紅線 (二)5.5公尺以上,未滿7.5公尺道路,劃設單邊禁停紅線 (三)消防栓所在5公尺範圍內道路,劃設單邊禁停紅線 (四)交岔路口10公尺範圍道路,劃設雙邊禁停紅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42.207
文章代碼(AID): #147zx3Kv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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