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北縣準用直轄市 鄉鎮市未來仍存在

看板Taipei (台北)作者 (Kenneth)時間17年前 (2007/05/11 13: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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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準用直轄市 鄉鎮市未來仍存在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5/11 07:10 記者: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各界注目的台北縣準用直轄市的規定,行政院專案小組昨天會商的輪廓已出爐。會中初步 認為,考量準用範圍不包括地制法第三條「直轄市及市均劃分為區」的規定,鄉鎮市未來 還是存在,不用改為區。 對於台北縣長周錫瑋認為可將台北縣命名為「大台北」,出席專案小組會議的內政部次長 林美珠受訪表示,她的個人意見認為「名稱不應該動」,因為台北縣本質還是縣,升格才 有名稱問題。 此外,台北縣長周錫瑋可望比照部會首長,薪水每月可增加三萬餘元,由十五萬元調高為 十八萬兩千元,副縣長則由十一職等提升為比照簡任十三職等。 至於縣議員的開會日數,也將由目前一年的一百一十天,比照北市的二百二十天。議會與 縣府各機關的組織編制都將因而擴充員額,人事局預估,如果員額完全比照北市,北縣將 由目前的四千多人,擴充到一萬五千人,人事費一年增六十八億元,但由於是比照,所以 不會完全適用。 雖然組織與員額編制可比照,沒有爭議,但由於與會首長認為,鄉鎮市仍為地方制度法的 自治法人,因此鄉鎮市仍將繼續存在,屆時爭議是,鄉鎮市編制、職務列等都無法因縣府 的擴增而擴增。但鄉鎮市卻可拿到現有的稅課分成,遺產稅及贈與稅,鄉鎮可拿到八成; 地價稅、房屋稅、契稅,鄉鎮市也拿到部分分成。 另外,內政部次長林美珠也表示,地制法第七條修正條文對於未來條件符合者,將排除行 政區畫法規定直接升格,但得提出申請。目前人口超過一百廿五萬人縣市有北縣、桃縣、 中縣、彰縣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0/2/e5f9.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2.88
文章代碼(AID): #16G_h1LU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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