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台東縣長"原民佔用國土"言論影片
※ 引述《gazzo (..........)》之銘言:
: ※ 引述《Simuy1983 (刺桐部落我的家)》之銘言:
: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lAC8vNkEgM
: : 一個認為原住民是「佔用」「國家土地」的縣長...
: : 刺桐部落自主發聲窗口
: : 刺桐部落格 http://fulafulak.blogspot.com/
: 影片不知道再講什麼鬼~直接下個標題...
: 一個認為原住民是「佔用」「國家土地」的縣長....
: 沒有確切的人事物...也不知道在佔用什麼東西~
黃健庭縣長認為─其實也包括許多"依法行事"的人,若只看法律、不看歷史的話,
就會發現,目前在"國有土地"上居住的原住民,是"佔用國有土地"。
所以像是刺桐部落那樣,在民國74年國有財產局去畫定土地以前,
就居住在那裡,卻提不出土地所有權證明的部落居民,
在縣長眼裡,通通是"佔用國有土地"的人!
刺桐部落的耆老說明,以前的人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私有"的絕對概念
大家過著類似游牧式的生活,覺得一個地方不適合居住了,就會搬家,
住過的地方變成別人在用,也沒有關係;開墾了比較多土地的人,
若遇見須要耕種的後來者,也會讓對方使用自己的地的一部分,
只要行有餘力、不影響永續採集的狀況下,
與別人分享、共享自然資源,是部落裡流傳的美德!
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一個政府來了,他說要管理土地,
那些說自己世代居住在這裡的人,就要提出證明,
像是繳水電費的證明、房屋的照片,
可是對部落居民來講,過去並不會刻意保存這樣的資料,甚至也沒有這樣的資料
(例如:使用山泉水就不會有繳水費收據)
政府說:你們這些提不出居住證明的人,通通就是「非法的」、「佔用的」...
影片中縣長講的"問題一直懸在哪裡不去解決,等到要開發了再來解決"
所謂的"問題"就是指中華民國政府跟原住民之間的土地矛盾
(其實也不只發生在原住民身上,東北角礦區(金瓜石)的居民也有同樣的問題)
所謂的"開發"是指縣府要把部落所在的海灘,BOT給美麗灣渡假村.
: 原住民佔用國家土地??誰佔用土地?佔用那裡的土地?
: 不知道這篇文章要表達什麼?要爭取什麼?
因為台東縣卑南鄉富山村的"美麗灣渡假村BOT案",
對當地刺桐部落族人來說,已經影響到他們的生存權!
該BOT案的時間可是50年啊! 50年以後刺桐部落還能存在嘛?
對於台東縣民來說,台東縣政府亂用人民的納稅錢執行這樣粗糙的開發案,
破壞景觀與生態不說,還要趕走當地居民!(我們怎能不吭聲?)
原本純樸自然的杉原海水浴場,淪為財團渡假村營利的工具!
對於非當地人、沒有直接影響的人來說,這樣的炒短線惡例一出,
整個都蘭灣共有七個大大小小的開發案,等著要開工,
以後想來台東海岸線玩耍?很抱歉,所有好的景觀地點都被財團買去,去哪裡都要收費!
: 有人可以翻譯一下嗎.....
誠摯希望外界看待美麗灣BOT爭議的朋友
有空的時候,可以想多一點,想深一點,
這個爭議不僅是有一群人要被迫消失在不正當的飯店預定地的問題,
而是關於各位朋友自身與台灣這塊土地的關係,
我們現在的態度,會影響到我們這一代及後代看待土地的方式,
希望大家為彼此留一點退路。
所謂的進步、開發、發展、繁榮,
如果必須踩著無辜的人的屍體前進,
我必定反對到底,直到互相尊重、透明公開的溝通方式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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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02.221
※ 編輯: Simuy1983 來自: 114.39.202.221 (12/26 15:20)
※ 編輯: Simuy1983 來自: 114.39.202.221 (12/26 15:33)
※ 編輯: Simuy1983 來自: 114.39.202.221 (12/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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