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1名
-------------代PO-------------
臺東縣政府 建設處
建築管理科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1名
職稱:約僱人員(職代技士職缺)
職等:5等280薪點(月薪33,348元)
工作地點:臺東市
需求名額:1
工作內容:
辦理建設處建築管理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僱用期限至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為止。
須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
事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
(切結書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專區/考試任免科下載)
http://ppt.cc/1EBd
1. 切結書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
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莊奇凡
2. 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 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4. 截止日期:7/29
備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
處承辦人。
2.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
辦理面試時,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
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
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
恕均不另行通知。
5. 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
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
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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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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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niqlo26 (1.175.16.23), 07/23/2014 17:52:18
※ 編輯: uniqlo26 (1.175.16.23), 07/23/2014 17: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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