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協尋] 8/26中山路和上海路口晚上七點半車禍目擊已回收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伍佰再打玖哲)時間12年前 (2013/08/29 01: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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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之前的狀況 在火車站前面的大同路發生車禍 我直行,對方左轉,左轉的灣太大,騎到我這個車道來撞到我 對方在警察來前就移車了 沒監視器,來處理的警察也是愛理不理 我傷很重,對方沒怎樣,從頭到尾對方一句抱歉都沒講 就連到警局,也是一直對我大小聲,說法院見沒在怕的 所以我就直接提告 幸好法院的檢察官很公正,查的一清二楚,我只去過一次庭 就把對方依過失傷害起訴,最後對方賠了我十萬元了事 ※ 引述《loislin (lois)》之銘言: : 你們有做筆錄了嗎... : 先不要和解......... : 看看路口的店家鬍鬚張有無監視器... : 再找議員處裡吧... : 警察才會積極 -- 學生:你要當就當,何須多言 教授:偶不會當你,偶會好好滴愛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2.156.172

08/29 08:16, , 1F
真幸運!遇到好檢察官!讚
08/29 08:16, 1F
文章代碼(AID): #1I7ZBOJB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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