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砂石車輾過 趙永清岳母冤死斑馬線上

看板Wanhua (萬華區)作者 (良)時間15年前 (2010/06/24 00:2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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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t.taipei.gov.tw/ct.asp?xItem=1199255&ctNode=12308&mp=117001 萬大路493巷口死亡車禍後續處理說明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發布日期:2010/6/23 發稿單位:規劃科 聯絡人:王國偉 連絡電話:27599741轉7102 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針對臺北市議會劉議員耀仁關切99年6月22日上午發生於萬大路493巷口行人穿越線死亡車 禍事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以下簡稱交工處)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 ,均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故行人於行人穿越道通行時擁有絕對路權,車輛均須禮讓行 人優先通行。 交工處指出,萬大路之中央分隔護欄寬度約1公尺,於該巷口開設缺口設置號誌並劃設行 人穿越線供行人穿越路口,其缺口與分隔島所形成空間(現況設有車阻)並非提供給行人等 候的庇護空間,建議行人應利用綠燈通行時間一次穿越路口。另行人綠燈時間並設有行人 綠閃(此時小綠人呈現快速行走狀態)及清道秒數設定,當行人於人行道尚未開始穿越路口 前若發現小綠人已呈快速行走圖樣,建議應在人行道上等候至下一次綠燈亮啟時再行進入 路口,若行人已在行人穿越線中,則應快步穿越,以維安全。交工處表示行人綠燈秒數之 設定已考量弱勢族群(老人、孩童)之行走速度,路口行人穿越線長21公尺,案發時段行人 綠燈秒數為32秒,已合乎規範所定弱勢族群行走速度(0.8公尺/秒)下之合理行走秒數。後 續將持續觀察運作狀況並進行必要的微調,以提供行人更安全的行走環境。 點閱: 50 更新日期: 2010/6/23 17:55: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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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會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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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內容,根本就是標準的官方式的回覆,反正就是叫行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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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當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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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算法等於要一開始就在等紅綠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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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0:53, , 5F
不然呢? 剩兩秒也要衝嗎? 就算綠燈100秒也是有人要搶最後
06/24 10:53, 5F
文章代碼(AID): #1C8ZPIZF (W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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