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文林苑再感

看板Wanhua (萬華區)作者 (咖啡因中毒)時間14年前 (2012/03/30 11:00), 編輯推噓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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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中,大學老師是這樣教的: 人類是群居的生物,為了1.維護團體的安定,2.追求團體的利益, 發展出自我壓抑、自我犧牲的行為規範,稱之為【道德】。 道德發展成現在社會的法律。 而實現道德的現象,稱之為正義。 所以,所謂的正義,應該是維護團體的安定,追求團體的利益。 而不只是滿足個人情感上的需求。 而實現道德,也就是正義,有2大難題。 1.維護團體的安定,追求團體的利益這2個目的,多數時候是相互矛盾, 是需要調和的。所以正義是浮動的,個案的。 更麻煩的是,人就是人,不是神。沒有人知道正義的正確答案。 所有的措施跟法律,都是人類追求正義的嘗試,答對了,是運氣好; 答錯了,也很正常。 為了要找到比較好的方法,就非常需要【理性】判斷。 所以老是指責:因為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會這麼說, 或是恐嚇將來也會自受其害,並不能形成理性的判斷,而流於民粹。 但反面而言,這也就是為什麼形成法律違反人民情感的原因。 2.自我壓抑、自我犧牲是違反人性的。 所以需要自律跟他律。 他律則難免需要使用強制力。 當實施強制力,個別人民就會跟執法者為敵,也會破壞社會安定。 有時候執行成本,會大於追求的公共利益。 回到文林苑的爭議, 首先是為什麼可以違反所有權人的意願發動都更? 就像如果有1000個親戚共有1塊祖先留下來的土地,就算只有1個共有人要分割 而違反其他999個人的意願,他也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因為法律認為分割後對社會的利益大於共有安定的利益。 個人需要為了群體犧牲。不管你有多不爽。 而土地這種財產的公共性是比較大的,所以騎樓要讓公眾通行, 自己的土地能蓋幾樓,也不是自己說了算。 歷史上,從375減租、耕者有其田到公共建設的土地徵收, 都是違反所有權人的意願。 社會發展到現在,都市土地的稀少性、老舊建築安全性到整體利用的必要性, 產生了都更這種新型態,需要違反所有權人意願的社會利益。 我老家要被拆、我要另外找住所,我也會很不爽, 但是沒辦法,公共利益嘛, 為了公共利益法律會保障我的所有權, 為了公共利益法律也會侵害我的所有權, 再來是都更條例的設定,為什麼是由建商發動? 事實上,法律規定是由所有權人發動(但事實上背後是建商),也可以由政府發動。只是 要讓政府來作,需要組織、人員、預算等等,現在都有待建立。 在我看來,以台灣的政府規模,並沒有那個能力,以公共建設的方式,對台北這種規模的 都市,進行都更。光是做主管、監督機關,政府就已經氣力放盡了。 至於公聽會等程序,我只能說台灣的法治教育失敗,一般人民並不熟悉政府的 作業模式,所以才會用消費者的心態看待行政程序。 (沒錯,都更是行政措施,就算是私人在做,他還是行政措施,這有點複雜。) 但同時我們也常常看到民眾用消費者的心態看待教育體系、醫療體系等等, 這未必是對的,畢竟形勢比人強,不瞭解遊戲規則,吃虧的總是自己。 怎樣的規則比較好,跟要不要遵守規則,是兩件事。 在台灣生活,我常常覺得這個社會是失控的。 感覺凌駕於思考。 每個人都有被迫害妄想症,忘記了自己是社會的一份子,政府是我們的代理人。 如果人民覺得都更跟廢死一樣是不可退讓的,那就把都更列為犯罪吧~ 如果人民覺得由政府實施都更比較好,那就多納些稅吧~ 如果人民認為公聽會+審核不夠,那再設定小公投、人民監察人等制度, 也是可能的修法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9

03/30 17:13, , 1F
你挺建商這蠻少見的 畢竟很多人只看拆房子就再說政府欺負
03/30 17:13, 1F

03/30 17:14, , 2F
小老百姓 不過你的論點我比較喜歡
03/30 17:14, 2F

03/30 17:56, , 3F
我的感想是 法治國還早 依法行政可以變負面名詞 厲害
03/30 17:56, 3F

03/31 22:56, , 4F
很可惜的是法完全依建商量身訂作, 連估價都"只"給建商
03/31 22:56, 4F

03/31 22:56, , 5F
如果法是可以相對完備 我相信爭議不會那麼大
03/31 22:56, 5F

04/01 08:51, , 6F
一方放任權利睡覺 然後哭哭法律不公 有這種事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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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55, , 7F
我也只是闡述正義的概念,跟公益與私益的衝突,還有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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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56, , 8F
都更條例允許人民發動,跟如果要由政府發動需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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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57, , 9F
我並沒有要挺誰,只是我是學法律的,看到大家如此痛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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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59, , 10F
跟民主制度,有點難過,希望讓大家更瞭解而已....
04/01 10:59, 10F

04/01 19:00, , 11F
除非有都更後效益比都更前還小的都更 否則公辦都更 是不會
04/01 19:00, 11F

04/01 19:00, , 12F
增加稅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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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02, , 13F
還有 我覺得 自辦都更根本就是都更條例的巧門 現在的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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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02, , 14F
真的有提供比較好的公共設施嗎? 還是建成區的砍掉重練而已?
04/01 19:02, 14F

04/01 20:24, , 15F
公辦都更20年成功只有4件 你覺得咧...
04/01 20:24, 15F
文章代碼(AID): #1FTI73_3 (W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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