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政忠:員警威逼被害人和解

看板Wen-Shan (文山區)作者 (~(灑花+轉圈)~喔!~<富士>)時間15年前 (2011/04/15 19:1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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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忠:員警威逼被害人和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4/78/2pson.html 〔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的治安政策是「治安零容忍」, 不過,卻遭台北市議員陳政忠昨天在市政總質詢當面「吐槽」, 陳政忠以具體案例直指萬芳派出所員警涉嫌吃案、恐嚇當事人。 陳政忠表示,四月十日下午在捷運木柵站附近的「台灣房屋」員工, 涉嫌毆打「永慶房屋」鄭姓員工,台灣房屋還找了八個人,拿著大鎖痛擊被害人, 被害人頭破血流,頭部裂了七公分。 陳政忠說,被害人滿身是血,警方的處理態度卻是問被害人, 「要不要告,如果要告的話,就要將雙方一起移送」,這是警方該有的處理態度嗎? 要不要告,應由當事人自行決定,警方可以用這種幾近恐嚇的方式,威逼和解嗎? 郝龍斌答詢表示,雙方要不要提告,應由當事人決定,警方不該當和事老, 此案他會要求警方在一個星期內完成調查報告,如有議員所說的這種情形, 將以此報告加強員警的教育工作,不論大、小案的處理態度都要一樣, 不能吃案,報案一定要有三聯單。 陳政忠認為,當事人現場拜託能不能先送醫院,為何員警要急著和解, 和解又不是警察權責,何況還是糾眾拿武器在公共場合打人, 此事看到基層員警良莠不齊,是否員警與地方掛勾?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指出,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即使當天是互毆, 但受害者有驗傷單,當時員警有沒有強迫被害人和解,警察不能判斷互毆, 該由檢察官判斷。 黃珊珊說,最常碰到民眾去報案,警察說不能報案,連三聯單都不給, 法治在北市員警身上讓人很失望,並非如市長所說,任何大案小案態度一樣, 光天化日打人,居然是員警出面幫忙強迫和解,無異是社會上的霸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9.132

04/15 23:34, , 1F
討厭這種警察!我在文山一、二分局遇過的警察人都很好也很負
04/15 23:34, 1F

04/15 23:34, , 2F
責~復興派出所的也是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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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2:26, , 3F
文山的警察有一些也很搖頭 連他們自家人都看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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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g2dEtf (Wen-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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