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喇賽] 有板友認識住水碓三路116號跟118號的嗎?

看板WuGu-BaLi (五股-八里)作者 ( . . )時間15年前 (2010/04/28 22:5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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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iseiju (海琴魔)》之銘言: : ※ 引述《ZackGreinke (葛林基)》之銘言: : 文章引用自http://www.taiping.gov.tw/crm/newboard/MsgShow.asp?ID=2197 : 太平市公所市民論壇 市政陳情建議類 環保版 : 如果住家不屬於公寓大廈,當鄰居製造噪音且妨害住宅安寧時,可依《噪音管制法》規定 : 處理,若其噪音屬於「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者,警察 : 機關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 」,處以六千元以下罰鍰。 : 此外,民眾遇到上述情形,都可直接向轄區派出所、分局報案,或逕自以一一○電話報案 : 。 以上為公法上的請求, 如果原PO要請求民法上的精神慰撫金,建議得依民法:  第774條 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  第793條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       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  第184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95條 (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簡單來說,如果可以證明你(妳)因此在精神等方面受有損害,EX:憂鬱症... 除了上篇可以罰他罰鍰外,你(妳)也可以向他們請求一定的賠償。 若要看案例的話,你可以參照 最高法院 九十九年台上字二二三號 民事判決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上面的判決書查詢 --- ※ 編輯: WuNaTire 來自: 61.228.120.106 (04/29 13:40)

04/29 14:51, , 1F
專業的出來了!!
04/29 14:51, 1F

10/05 19:33, , 2F
非常感謝
10/05 19:33, 2F
文章代碼(AID): #1Bs4qI_N (WuGu-B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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