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二女遭性侵勒斃 家屬今提國賠一千萬

看板Yunlin (雲林)作者 (~(灑花+轉圈)~喔!~<富士>)時間15年前 (2011/04/13 22:19), 編輯推噓8(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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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遭性侵勒斃 家屬今提國賠一千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3/1/2pqub.html 雲林縣莿桐鄉葉姓國中女學生遭性侵殺害一案,葉姓女學生父母親認為政府相關單位 管理性侵累犯作為有明顯疏失,今天正式向雲林縣政府和台中監獄各提出金額一千萬元 的國家賠償。 〔龐清廉報導〕   雲林縣莿桐鄉十四歲葉姓國二女學生,上個月慘遭性侵累犯殺害棄屍,儘管兇手 林國政已經被捕,葉姓女學生也出殯多日,但這起重大刑案,凸顯性侵犯出獄後管制 橫向聯繫不足的結構性缺失,後續發展仍然備受關注。   這些日子以來,葉姓女學生的母親,一想起女兒悲慘遭遇,仍是淚流不已,十三日到 雲林縣政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時,甚至哭到流鼻血,讓在場所有的人都十分不忍。   葉姓女學生的父母親認為女兒慘遭性侵累犯殺害,台中監獄和雲林縣政府行政過失 明顯,因此各提出一千萬元國家賠償,一個月之內若是這兩個政機關沒有跟葉姓家屬達成 協議,葉家將進一步提出司法訴訟。   由於葉姓女學生命案發生後,雲林縣政府一開始就已經懲處許多相關人員的動作看來 ,前法務部長李進勇等法界人士認為,這起國家賠償成案的可能性相當高。   葉姓女童父母親強調,金錢無法挽回一條寶貴的年輕生命,也不能彌補葉家人精神上 所受的殘害,要求國賠只是希望讓失職的人能有所警愓,不要再讓這樣的悲劇發生。 心得 : 如果自認為沒有錯的話 就不需要懲處相關人員吧 ??? 看 看法官怎麼判 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42.149

04/13 22:22, , 1F
人民要的不是真相,而是一個可以罵的對象。
04/13 22:22, 1F

04/13 22:25, , 2F
這個縣府如果主張是行政上給人民的反射利益 就無法成功了
04/13 22:25, 2F

04/13 22:25, , 3F
說真的 有點勉強 國賠要因果關係明確...
04/13 22:25, 3F

04/13 22:26, , 4F
既然有加害人 這人又剛好不是國家 要成立就很難
04/13 22:26, 4F

04/13 22:26, , 5F
真的成立 那就跟選票比較有關係 做形象就是了...
04/13 22:26, 5F

04/13 22:27, , 6F
也可以舉個例子 偷竊通緝犯在逃亡時犯案 又犯了幾起偷竊案
04/13 22:27, 6F

04/13 22:28, , 7F
這樣被害者是無法因為位緝捕到案而申請國賠的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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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28, , 8F
更何況這是刑期屆滿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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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48, , 9F
如果是被假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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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6, , 10F
如果失職人員有怠於職守因不積極作為而讓人民有潛在危險
04/13 23:56, 10F

04/13 23:57, , 11F
的發生,導致人民生命遭受威脅來做思考呢?!
04/13 23:57, 11F

04/14 00:40, , 12F
法官是判刑,但假釋是由監獄假釋委員會提送給法務部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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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0:44, , 13F
給法務部警惕,能謹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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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1:15, , 14F
期滿放出來的不算疏失吧,比較像在發洩情緒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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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1:17, , 15F
或者他有電子腳鐐跟需派人查訪的狀況?新聞沒多少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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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3, , 16F
依《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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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4, , 17F
加害人服刑期滿的前一個月,監所必須行文通知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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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4, , 18F
,檢附起訴書、再犯評估表、處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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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5, , 19F
台中監獄一月十四日發文,雲林縣性侵害防治中心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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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5, , 20F
收文,廿六日社會處就已分別行文給雲林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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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6, , 21F
衛生局,通知要完成報到及召開評估會議兩項追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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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6, , 22F
但兩個單位卻陰錯陽差,分別因公文旅行延誤,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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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07, , 23F
人力不足而發生要命的作業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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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10,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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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11, , 25F
國家賠償法規定「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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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4:11, , 26F
權利遭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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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9:06, , 27F
一千萬應該叫被告家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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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0:01, , 28F
Q_Q 小妹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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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6:04, , 29F
叫放他出來的人賠就好了 就這麼簡單 這種東西假釋怎麼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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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6:08, , 30F
樓上..它是刑期屆滿 不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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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1:09, , 31F
一個國家要馬兒又要馬兒不吃草,每件事都要求極度完美
04/15 21:09, 31F

04/15 21:11, , 32F
人力呢?擴編嗎?人事費呢?有錢嗎?有時是做到流汗嫌到流x
04/15 21:11, 32F

04/15 21:12, , 33F
人民需要政府事事服務周到,那多召考公教人員丫,錢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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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1:13, , 34F
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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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1:15, , 35F
聽說那位遭解聘(請辭)約聘人員是全國在這項業務上最認真
04/15 21:15, 35F

04/15 21:15, , 36F
離開了,難道是人民的福氣嗎?
04/15 21:15, 36F

04/16 13:05, , 37F
國賠不太可能吧!!
04/16 13:05, 37F
文章代碼(AID): #1DfR3w73 (Yu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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