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地價稅逾期繳納代價高 中北分處提醒您

看板Zhongshan (中山區)作者 (yu)時間10年前 (2015/11/30 09: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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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稅捐處表示,104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該處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 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儘速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 補發。   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逾繳納期間繳納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 30日仍未繳納,除須加徵15%滯納金外,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舉例說明,地價稅稅額為10 ,000元,如於12月2日繳納,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如於12月3日繳納,則 除應繳納本稅10,000元外,還須加徵100元(即10,000휱%=100)滯納金,如延遲至12月5日 繳納,就要加徵滯納金200元,以此類推,最高會被加徵1,500元滯納金。   該處進一步說明,繳稅管道很多元,民眾除了利用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現 金繳納外,亦可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繳納 稅款,此外,繳款書提供QR-Code專區,可用行動裝置掃描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 務網站繳納。   為服務民眾,該處及所屬13個分處的全功能服務台於繳納期限最後1日(即104年11月3 0日),均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提供申請補發地價稅繳款書服務,民眾可多加利 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44.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Zhongshan/M.1448845338.A.A3E.html
文章代碼(AID): #1MMw0Qe- (Zh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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