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閒聊] 世風日下 大家小心點(布袋哥)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Aglaia)時間12年前 (2013/08/01 08:47),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他也有在板橋作案喔~ 之後關沒多久又會出來了~"~ ※ [本文轉錄自 HsinChuang 看板 #1HzD75mI ] 作者: nihilair (維維) 看板: HsinChuang 標題: [閒聊] 世風日下 大家小心點 時間: Sun Jul 28 16:09:37 2013 事情發生在七月初,但直到現在才有心情描述過程 會在這裡和新莊版分享也是希望大家不要遇到和我一樣的狀況 七月九號那天,和同事在公司附近吃早餐 我們是坐在騎樓下的位子,旁邊就是馬路 我個人習慣如果只是到公司附近,只會隨身帶皮夾跟手機 當天我也是如此 吃早餐的時候,我將手機和皮夾放在桌上右手側 邊吃邊聊天的時候,突然有條髒毛巾從我左後方丟到我的餐盤上 正當我和兩位同事在想怎會有人丟毛巾的時候 此時,有個人在我背後突然大喊「對不起!」 並且抽走我的皮夾跟手機 大家都尖叫慌了,同事也追了出去,碰到了肩膀,但沒抓到 因為歹徒很快速地騎機車逃逸 我們杵在原地,滿臉驚恐 而早餐店老闆淡定地邊炒蛋邊叫我們報警 大概是生平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 我驚慌到整個人不斷發抖 怎會有人在我背後,而我卻安全感高到不曾察覺! 後來到派出所做筆錄,調監視器 有位警員(看起來很資深),挑明了說我們這個案子是「竊盜」 總之,最後三聯單上面是竊盜 我簡短敘述整個事件,希望新莊朋友不要遇到和我一樣的狀況 我就是太放心了,可能被歹徒鎖定很久都不知道 現在世風日下,大家還是要保護好自己 儘管事情過了幾個禮拜,但若有人站在我的背後,我仍會精神緊繃 這一次的教訓真的很大啊 後來別的派出所員警在案發一個禮拜後抓到了嫌犯 (多行不義必自斃真的果然至理名言) 員警說:「嫌犯就是有名的『布袋哥』,一月早已犯下多起案件 現在又犯下六起,這次應該會關久一點了」 說好簡短敘述,好像也沒多簡短 orz.. 還是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安全啦 畢竟這種鳥事,我一個人遇到就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54.136

07/28 16:11, , 1F
好恐怖!!
07/28 16:11, 1F

07/28 16:14, , 2F
這種手法也太扯了吧我的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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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7:24, , 3F
把手機和皮夾放桌上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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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7:45, , 4F
是在新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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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7:59, , 5F
是在新莊沒錯,嫌犯都在新莊板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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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9:12, , 6F
你人在場,算強盜。警察算竊盜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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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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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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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搶奪罪啦 警察想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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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強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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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2:25, , 11F
竊盜是趁人不在的時候才算吧? 當面是強盜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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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3:35, , 12F
算什麼案要看檢察官。 不過關不久就會假釋了。
07/29 03:35, 12F

07/31 17:08, , 13F
不論是什麼罪,我對員警處理案件的態度失望透頂。
07/31 17:08, 13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glaia10 (1.164.48.212), 時間: 08/01/2013 08:47:57 ※ 編輯: aglaia10 來自: 1.164.48.212 (08/0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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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老闆淡定地邊炒蛋邊叫我們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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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9:25, , 15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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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吃案,警察可能是以傳統學說見解,認為沒有使用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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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20, , 17F
腕力是竊盜,實務判決認為公然趁人不備就是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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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包手機放在桌上,沒有跟身體有緊密持有狀態,不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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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的重大侵害危險,不管學者還是實務都不會認為是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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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大家小心,感謝版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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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3:33, , 21F
趁人不備或趁人不及抗拒是325搶奪 不過跟竊盜一樣都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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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期徒刑,差別在加重搶奪跟加重竊盜刑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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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絕對不是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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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7:00, , 24F
我也想過有人會這樣搶的這問題 所以從不敢把手機皮包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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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7:00, , 25F
桌上大辣辣的獻寶 都會收在包包裡 一方面怕被搶 最怕的
08/01 17:00, 25F

08/01 17:01, , 26F
是自己腦袋兩光吃飽了就甚麼都忘記拿了orz
08/01 17:01, 26F

08/01 18:39, , 27F
嗯,這真的不是強盜,但很多民眾只會認為是吃案.....
08/01 18:39, 27F

08/02 13:51, , 28F
不太相信....
08/02 13:51, 28F
文章代碼(AID): #1H-R0_8_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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