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encheming 警告一次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透可520)時間12年前 (2014/03/16 12:02), 編輯推噓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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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 3/16 bencheming R: [公告] 上任預計進行事項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看板 BigBanciao 標題 Re: [公告] 上任預計進行事項 時間 Sun Mar 16 11:48:33 2014 ─────────────────────────────────────── 建議版主進行板規及相關規則前請先進行調查,切勿單以主觀方式做更動 以下為人氣比板橋高的地區版發文限制(稍微低的不取,例如:花蓮) 雙和 登入次數 1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新竹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中壢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台中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高雄 登入次數 6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台南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嘉義 登入次數 5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據此統計,多數人氣較高的地區版版仍以 登入次數30次以上。劣文2篇以下為發文標準 (應該是建議規定,高雄門檻為最高,雙和最低) 以上地方版查無濫發文章或版主怠勤的狀況,故秩序也正常。 所以可知 1.比板橋版使用者多的地區版,使用一般發文規則即可維持討論秩序與文章品質。 2.調高發文數並無特別意義,劣文數限制與一般違規行為也沒有絕對相關。 3.板橋版應該是之前版物管理鬆散,才有過多衍生的違規問題。 4.買賣文屢犯應當加重,但目前查無發文提醒,導致部分版友於不了解的狀況下po買賣文 ,導致非故意卻被水桶的狀況。 (原有發文提醒,但不知何時消失了) 因此... 請版主參考以上資訊後,作為更改相關規定的依據。 大學都畢業了... 改規則前做點事前功課應該不為過吧~~ (茶) 判決:回覆公告文,警告一次 依據板規如下: 禁止回覆[公告]文禁止曝露他人個資。 ※ 採累犯式 一次警告後,再犯水桶三天,接下來每犯一次加一天, 被記警告會推文或站內信告知, 情節重大者(板主認定)直接水桶,期限由板主決定,期滿請自行來信復權。 -- ╭─────┬─┬─┬─╮ │---│八│天│板│ 八卦板 ╳ 天堂板 ╳ 板橋板 ╳ 透可520|talk|│卦│堂│橋│ │| 520 |│板│板│板│ facebook.com/talk520---│主│主│主│ ╰─────┴─┴─┴─╯ 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23.33

03/16 12:48, , 1F
版主版主,請問~那如果推文提到性別,或者說「你也是板橋
03/16 12:48, 1F

03/16 12:48, , 2F
人」,是不是也要水桶
03/16 12:48, 2F

03/16 13:27, , 3F
個資定義很好搜尋
03/16 13:27, 3F

03/16 13:28, , 4F
03/16 13:28, 4F

03/16 15:46, , 5F
板橋板走在時代的前端,率先導入個資法保護,板友很安心!
03/16 15:46, 5F

03/16 16:56, , 6F
三樓 別講定義了 版主們對於買賣文的定義都不統一了 你說..
03/16 16:56, 6F

03/17 02:09, , 7F
會把這2個混為一談,也只能說是無限上綱,為反而反的極致
03/17 02:09, 7F
文章代碼(AID): #1J9I9Yh4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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