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閒聊] 台北/板橋 賣剛出生的蜜袋鼯兩隻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時間12年前 (2014/07/25 20:51), 12年前編輯推噓11(12185)
留言98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幫你備份 再提供一個網站 http://ppt.cc/Casg 裡面提到 有些網路訊息以「認養」為訴求,但雙方見面後,刊登民眾會以其他名目要求認養人提 供金錢,但是只要涉及金錢,均為非法買賣,民眾可持收據等給付憑證或對方聯絡資訊 向動保處檢舉。 對了 你一定會說 蜜袋鼯又不是狗不是貓的 他管不著的啦 所以有個作為處罰依據的動物保護法第3條的其中幾條規定是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中略 五、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至於罰款我覺得就不是閒聊的範圍啦 反正也就幾個萬而已 對了 檢舉電話是02-87913064 有獎金哦、雖然十月才開始 可以記得順便具名檢舉一下南雅夜市賣狗的那攤 我本來是沒有很想備份這篇 不過看在原po這麼理直氣壯的份上 忍不住就回了 ※ 引述《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之銘言: : 蜜袋鼯 兩隻 剛出生 已開眼! : 我家已經7隻了,這兩隻是公蜜 : 恩 存喝母奶長大 : 我家目前提供飲食為:貝克的通用奶粉+五穀粉泡的特製奶奶 : 另外就是Mazuri 食蟲目飼料 搭配 桂格大燕麥 : 不定期供應水果 如有小孩則會有泥狀物 主要為蘋果居多! : 費用評估:Mazuri 食蟲目飼料 450g 135 元 : 桂格大燕麥 1100g 我都在他特價買兩罐 一罐99元時候買的 : 美國貝克藥廠通用奶粉 300g 裝 540元 : 其他水果五穀粉,家裡的 不是我花錢的 他有什麼就吃什麼XD...... : 要養的話請考量經濟狀況,除了要有錢 還要有閒........ : 一隻1500元~~~~避免你把它當作廉價寵物任意棄養!!(此為母蜜營養補充費) : 真的有愛心 我可以跟你說東西要去哪邊買最划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22.8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Banciao/M.1406292689.A.8EE.html ※ 編輯: chinaeatshit (1.163.222.82), 07/25/2014 20:54:56

07/25 20:54, , 1F
該作者還在這版說"商業廣告在學術版面就該禁止" 超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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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0:57, , 2F
c大你一定要打臉打這麼用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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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0:58, , 3F
不就以認養之名,行買賣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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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07, , 4F
當他們家的寵物好可憐....媽媽會傷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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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2, , 5F
歡迎~~~~來檢舉~~~~~那你要先跟我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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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挑主人很嚴的~~不是有錢就行的 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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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40, , 7F
要先交易成功歐~~~~~~~~~~攤~~~~~~~~~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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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52, , 8F
回一樓 但此板確有此功能~~~如果要禁止就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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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01, , 9F
誰說要交易成功才能檢舉? 那所有買賣文都不能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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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未遂"阿. 最好規定可以這樣硬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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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板規內物品限制中確實查無~~犯罪分為犯行跟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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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並無違反動保法之犯意~~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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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犯罪事實~~正如同 那板規也要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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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查原文 推文說明也說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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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大,買賣就是違法,規定就已經在那寫得清清楚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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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7:53, , 16F
犯意? 你PO的那篇文就足夠證明你的犯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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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主張欠缺不法意識嗎? 別笑死人了,你住在釣魚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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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板規去頂法律? 法位階理論我記得高中就學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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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一開始想說雖然有點爭議,要賣也沒差(反正網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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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賣) 接下來看到這種說詞真的很令人倒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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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已在原文推文內補充相關資訊 不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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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誰沒事會去看動保法~~~~就板規上本沒違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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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動保法也要有交易事實 既然知道了 更不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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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錢還是要付 只是不是付給我而已 付給相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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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沒人買 我也沒影響~~就這麼簡單 只是提供給板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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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需要的人 畢竟我還不想母子分隔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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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cheming 貼那篇文當下 你要先舉證 我知道動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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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原就被的原則下 我是不知道的 但我知道了還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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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有犯罪事實 所以你應該在之前就付錢給我然後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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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可以確實讓我真正的犯罪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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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上了偵查庭 我還是可以跟檢察官說明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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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錢的目的 不管是放進口袋或者捐出都是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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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主張也亦清楚說明~~~因為原本是要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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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然會違法 那還是要收 只是改由需要者要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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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原文所推之要有犯意 那貼文者當下必須要知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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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有所犯意 我那時候查詢板規 剛好沒有相關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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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何來犯意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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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主張欠缺不法意識的經典說詞... 看太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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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以為這樣辯解就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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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沒有人會因為你這樣真的去檢舉你... 不用想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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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22條: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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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賣其實沒差,重點是你不要去找怪理由去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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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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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位c大斷章取義還需要討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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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錢 並非營利 而且我不是業者 就不在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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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好自圓其說的~~~~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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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個法條出來 嚇嚇人還可以~~那人人都可以當檢察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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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樣吧,既然你說c大斷章取義,那麼當你成交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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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該法條所規範的是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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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樓上你要先光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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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告訴大家,順便貼個交易相片佐證,讓人人都當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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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如果真的最後無罪定讞,我捐15000給動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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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要不要來證明你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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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那你這前提是要有人來交易 這樣動保機關可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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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來說也划算啦,反正你的蜜鼬可以多生幾窩,多賺幾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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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0....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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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Rider 你要不要去爬一下我原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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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蜜袋鼯一胎最多兩隻 跟老鼠不一樣...真的要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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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好聽又閃閃躲躲的人看太多了,一下推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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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麻煩 所以一般寵物店的價格居高不下也是這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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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Rider so 我跟你很熟~~我也期待有真的想養的人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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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推不是業者營利,那到底收錢是為了回本,還是關心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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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我貼上來 你記得也要捐一萬五 還有誰要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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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交易成功貼上來 你沒捐一萬五 我一定告你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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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貼上來&上法院拿無罪定讞,證明你可以網路販賣活體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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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inwang並沒有違反什麼東西,只是做法難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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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Rider 為了避免違反著作權法 我可以引用你推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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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Rider 為了避免違反著作權法 我可以引用你推文嗎?
07/26 09:45, 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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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捐一萬五可否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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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要讓你引用,這又不是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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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46, , 71F
我條件講很清楚,你有販賣事實&上法院後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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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對於法律的誤認,以為行為犯自己說不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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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文也貼得很清楚~~這錢不是我自己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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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47, , 74F
你未修改原文貼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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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個根本沒機會被起訴~~如果真的有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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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說你捐一萬五就是嘴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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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狗的販賣『業者』有真正的開罰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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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cheming 明知道違法 我怎會犯呢 我本收錢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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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主張不用送的而已 錢進到哪裡對我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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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似乎有點蜜袋鼯太多了~~我是不介意 我妹在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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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說明 我已經『七隻了』~~啾啾太爭氣 每胎都雙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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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想靠一千五 讓錢回本 很難~~~只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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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蜜袋鼯 別想賺錢 他的配備提袋 等等 都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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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53, , 84F
我哪天失心瘋可能會去訂製整個白鐵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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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經濟能力的 要養之前 我還是會勸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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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54, , 86F
我公司同事有跟我要 我有跟他說要先跟小朋友確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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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9:55, , 87F
不要養好玩的~~請他上網查查做完功課考慮好再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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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0:33, , 88F
講那麼多就不要被罰在那哭,犯法的人還那麼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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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01, , 89F
法條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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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4:03, , 90F
看完這篇覺得原PO大概是不爽被教訓 所以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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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4:04, , 91F
實際上管你有沒有賣出 貼出訊息就要被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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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4:04, , 92F
這一點跟網拍賣隱形眼鏡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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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4:06, , 93F
法條不是照你這樣解釋的 太天真了
07/26 14:06, 93F

07/26 15:03, , 94F
原po表示:要告就去告,要檢舉就去檢舉啊! 林盃沒在怕的啦!
07/26 15:03, 94F

07/26 15:04, , 95F
版主都不砍文了,表示版主也認為這樣沒犯法啦~
07/26 15:04, 95F

07/26 15:14, , 96F
蔡正元:我車上有警察,怎可能違法?
07/26 15:14, 96F

07/27 10:09, , 97F
原原po:我超有愛心 怎麼可能違法
07/27 10:09, 97F

07/30 03:51, , 98F
錯了就要認...
07/30 03:51, 98F
文章代碼(AID): #1JqbBHZk (BigBanciao)
文章代碼(AID): #1JqbBHZk (BigBanc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