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夢見板橋某參選人用新北市政府資源造勢已刪文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陪著煙消遣繁華年間)時間10年前 (2015/12/18 11:57), 10年前編輯推噓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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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又看到新北市消防局動員公務員參加朱的造勢活動的新聞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24/493810/ 如果看到這個你還可以說都一樣啦候選人辦活動市政府都馬會配合之類的話,那我也不知 道該說什麼了... 有人十年前當代理市長發觀光文宣也會被說成是「用公帑宣傳個人」。(當時是選舉期間 嗎?有違反行政中立嗎?否則為什麼說他用公帑宣傳自己?) 但現在特定立委候選人的選舉活動,由市政府「主辦」、某總統候選人的造勢活動由市政 府動員公務員在上班時間參與,卻被認為「都一樣」?? 是在混淆視聽嗎? 附上行政中立法: 第7條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 第9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 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辦理相關活動 法條隨便google一下就有了 只是想就事論事講清楚 有沒有違法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不要講的好像違反行政中立是常態 那法律是訂開心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450411046.A.506.html ※ 編輯: zyzzyvab (223.137.17.73), 12/18/2015 11:59:38 ※ 編輯: zyzzyvab (223.137.17.73), 12/18/2015 12:04:19

12/18 12:05, , 1F
國民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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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2:09, , 2F
發觀光文宣幾乎每頁都有自己照片,還不算宣傳自己嗎?
12/18 12:09, 2F
我的問題一直都一樣啊 發觀光文宣時是候選人嗎? 有違反行政中立法嗎? 沒有的話 說他宣傳自己 意義是啥?

12/18 12:38, , 3F
自己人當然不算
12/18 12:38, 3F

12/18 13:19, , 4F
主要是候選人身份敏感,行政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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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3:45, , 5F
還我黨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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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4:00, , 6F
哈哈哈這真的有夠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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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4:26, , 7F
顏色對了,不會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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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4:28, , 8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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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5:08, , 9F
選舉時才有活動,沒選舉連人影都不見
12/18 15:08, 9F

12/18 15:15, , 10F
顏色對了就沒關係喔 啾咪
12/18 15:15, 10F

12/18 15:16, , 11F
不對呀本版不是藍藍路? 小心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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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5:25, , 12F
八卦板段宜康那篇寫的更詳細,所有違法地帶都想辦法閃開
12/18 15:25, 12F

12/18 15:25, , 13F
。很難定罪,徒留不佳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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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yzzyvab (223.137.17.73), 12/18/2015 15:28:19

12/18 16:00, , 14F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這就是現實 所以116一定要去投
12/18 16:00, 14F

12/18 16:00, , 15F
12/18 16:00, 15F

12/19 01:05, , 16F
自從空軍一號可以載輔選的趴趴走以後。。。。
12/19 01:05, 16F
文章代碼(AID): #1MSuGcK6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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