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重違停大執法 1週開近3千張罰單

看板BigSanchung (三重)作者 (collembola)時間10年前 (2016/07/23 13:50), 10年前編輯推噓7(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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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到底有啥大執法, 但是這兩年以來,自從318學運開始,三重分局門口總是停滿違停汽機車, 甚至常常看到違停的是警察。 唯一沒有違停的時間點是人行道整修的時候, 整修完就自己偷畫了兩個(還是三個)警察專用的汽車停車位, 然後人行道過不了多久又再度塞滿違停,常常人行道幾乎走不過去。 要開三千張根本沒什麼,到三重分局門口早上開一次晚上開一次, 每天不用30分鐘就能一週開兩百張以上了。 結果一群鴿舍裡的北七連自己家門口都顧不好,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5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69253038.A.71E.html ※ 編輯: collembola (1.163.151.10), 07/23/2016 13:52:32

07/23 14:03, , 1F
沒圖沒真相
07/23 14:03, 1F

07/23 14:09, , 2F
你可以a我的文章,我以前就發過了
07/23 14:09, 2F

07/23 17:06, , 3F
你用偷這個字不好.搞不好有提出申請.用這個字反而模糊
07/23 17:06, 3F

07/23 17:06, , 4F
焦點
07/23 17:06, 4F
也許是有申請吧~申請說不定都認識的,可能隨便申請隨便過。 而且明明警察局後面已經劃了格子,還有地下室都有位置, 結果硬要劃前面把人行道變窄。

07/23 18:52, , 5F
看來原PO是個相當有正義感的鄉民 以下提供幾個建議
07/23 18:52, 5F

07/23 18:53, , 6F
1.每看到分局外有違規就打110舉報
07/23 18:53, 6F

07/23 18:53, , 7F
2.把照片拍下來到市長信箱投訴
07/23 18:53, 7F

07/23 18:54, , 8F
3.連絡當地里長協助處理 這人行道根本不能走啊!
07/23 18:54, 8F

07/23 18:55, , 9F
與其在PTT上面PO文罵 不如做出實質動作還來的有效益
07/23 18:55, 9F
檢舉有用的話,我就不會PO了,就是檢舉沒用覺得很無奈才PO。 我至少曾經進去反映過三次以上,也有寄信到警察局的投訴信箱, 結果還是幾乎每天都看到違規停車。

07/23 19:46, , 10F
已經兩年了,看來在地人的容忍度極高
07/23 19:46, 10F

07/23 21:32, , 11F
自肥的條子,只會濫用免責權利
07/23 21:32, 11F

07/23 21:35, , 12F
市長信箱都是敷衍了事,別忘了小市民,有個小;大老闆跟大
07/23 21:35, 12F

07/23 21:35, , 13F
官,有個大。
07/23 21:35, 13F

07/24 00:02, , 14F
真的 每次經過都有看到 很像檢舉
07/24 00:02, 14F
我後來觀察,有很多是來警察局處理事情的民眾,但是裡面的警察都縱容假裝看不到。 方便來辦事的民眾一分鐘,阿我們要走重新路的民眾的路權呢? 難道來辦事的是人,來搭捷運的就不是人?每次看到真的很不爽。 ※ 編輯: collembola (1.163.151.10), 07/24/2016 00:43:19

07/24 02:58, , 15F
如果原po有許多賢蝦時間再教原po一招 在現場守候等待
07/24 02:58, 15F

07/24 02:58, , 16F
員警處理 如果現場未發現員警有到場的話再撥打一次110
07/24 02:58, 16F

07/24 02:58, , 17F
檢舉 並說明員警未到場處理 科科
07/24 02:58, 17F

07/24 23:50, , 18F
覺得原PO說的很有道理,但覺得可以給來辦事的民眾彈性
07/24 23:50, 18F

07/24 23:51, , 19F
也許是來報案、緊急事件等等,雖然造成不便且違規,但是
07/24 23:51, 19F

07/24 23:52, , 20F
也許當事人分秒必爭我們不知道。
07/24 23:52, 20F
到分局處理的事情通常都不是緊急事件,分局的權責應該是負責所有派出所的行政工作。 就是因為有些人緊急事件,所以更要統一開單,真正的緊急事件再由分局直接銷案就好; 這樣民眾才不會因為一些根本不緊急的事情就把車亂停。 或是,規劃一個讓民眾臨時停車的範圍(比方說不能停過夜), 讓真正有需要臨時庭的民眾不會擋到行人的用路權。 一間分局的門口違規停車停成那樣卻沒辦法處理,警察的公信力何在? ※ 編輯: collembola (111.248.107.56), 07/25/2016 1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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