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計程車運將險撞行人遭罵3次 民進黨畜生

看板BigShiLin (士林區)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2周前 (2025/01/08 01:11), 編輯推噓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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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計程車運將險撞行人遭罵3次「民進黨畜生」怒告 獲無罪理由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1名陳姓計程車司機遭辱罵「民進黨的畜生」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 bay) 遇衝突要保持冷靜! 北市1名陳姓計程車司機正駛入士林某加油站時,未減速險撞上陳姓男行人,期間陳男因 情緒失控,辱罵駕駛「你是畜生」及「你是民進黨的畜生」數次,計程車駕駛認為自身名 譽受到侵害,遂報警提告。 士林地院認該言論未對司機名譽造成實質性損害,難以構成公然侮辱罪,故判無罪。 去年3月20日下午2時25分,陳姓計程車司機駕駛車輛進入加油站時,未減速直接駛向正在 步行的陳男。 車頭與行人距離極近才緊急煞車,讓陳男被迫閃避,受到驚嚇。 事後,陳男與司機發生口角,司機未有道歉,反而言語回擊,進一步激化爭執。 陳男情緒失控,辱罵對方1次「你是畜生」、3次「你是民進黨的畜生」。 整個過程被行車紀錄器及加油站監視器完整記錄。 法官經勘驗影像畫面,指出陳姓司機未減速駛近行人,危險駕駛行為對一般人而言,足以 引發恐懼及憤怒情緒,而陳男的言論雖欠妥當,但屬於一時情緒宣洩,未有意針對司機名 譽進行攻擊或貶抑,尚未達到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 合議庭認為,刑法應謹守「最後手段性」原則,僅處罰具有重大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此案爭端起因在於司機的危險駕駛,陳男因情緒失控而出口辱罵,但整體情節輕微,尚不 足以動用刑事手段,判決無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106/2887206.htm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7.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hiLin/M.1736269866.A.5D5.html

01/08 07:39, 2周前 , 1F
XD
01/08 07:39, 1F

01/08 21:49, 1周前 , 2F
當庭罵法官「你是民進黨的畜生」吧,反正情節輕微啊
01/08 21:49, 2F

01/10 19:57, 1周前 , 3F
說不定該司機是國民黨的畜生
01/10 19:57, 3F
文章代碼(AID): #1dVM0gNL (BigSh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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