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島屋停車場改商場「成京華城翻版?」
高島屋停車場改商場「成京華城翻版?」 北市府發聲澄清了
民視新聞網
2025年3月6日 週四 下午12:14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位在台北天母的大葉高島屋,3年前申請變更將5樓停車場改建為商場,現卻傳出疑似在變
更過程中未符法規及程序,卻在柯文哲任內解套,現任市長蔣萬安也在上任後核可變更,
遭質疑是京華城翻版。
台北市停管處今(6)日對此表示,高島屋最終是以「共用設施」的面積計算,經確認合
法性、再依程序完成使用執照變更,因此本案狀況與媒體所指「京華城」一案完全不同。
北市停管處指出,有關報載大葉高島屋變更商場為違法疑問,嚴正澄清本案狀況與媒體所
指「京華城」一案完全不同,呼籲切莫以錯誤比喻造成大眾誤解。
停管處重申,大葉高島屋為早期獎勵投資案,允許於私人停車場用地興建商場;但因該用
地為停車場用地,須符合多目標使用總樓地板面積1/3商場,2/3停車場規範使用。在此原
則多目標方案,僅規定商場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1/3,至於如何分配,法無明文,由市
府認定。
北市建管處則表示,大葉高島屋於2022年4月29日向建管處提出,以公設區分方式計算樓
地板面積,重新申請使照;歷經建管處、停管處幾度確認,於2022年9月正式啟動變更程
序。並經停管處2023年1月12日會簽回覆,通過初步書面審查,符合商場總樓地板未超過1
/3的規定,故同意大葉高島屋向進行使用執照變更申請;建管處則在同年1月17日完成准
許變更。
至於外界疑問為何以往未過、這次卻通過變更?停管處說明,通過的不是以往方案。近年
高島屋曾以不同方案向市府申請修訂計算面積,其中幾個方案曾被市府認定須經都審會、
或需內政部申請函釋;後來高島屋棄案,改以共用設施的面積計算,經確認合法性、再依
程序完成使用執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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