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行 ] 轉讓高鐵票1/14 台中-左營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Allen)時間18年前 (2007/01/08 12:41), 編輯推噓6(604)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lotus58292 (小朱朱)》之銘言: : 時間;1/14台中19:23-左營20:25 : 價格;因回程的日期有更正,才會轉讓此票,沒有要賺錢的意思 : 原價為395元 : 面交地點;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或楠梓火車站 : 可來電洽詢0952-289258 我沒有要買票 也不是回錯喔 只是與版友分享一些法律知識 不管是台鐵或是高鐵車票 購買後如果要轉讓必須是平價轉讓不能加價出售 否則會有刑責喔 鐵路法 第65條 (購票加價出售圖利罪) 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01.213

01/08 13:22, , 1F
很多事情都是歡喜甘願的啦 他跑去買不要成本嗎??
01/08 13:22, 1F

01/08 14:29, , 2F
但是我想因為他自己的問題要換票應該由他來承擔多餘的成本
01/08 14:29, 2F

01/08 14:30, , 3F
不然他是可以退票的,只是要再損失一些錢和時間
01/08 14:30, 3F

01/08 18:50, , 4F
一個講法一說情~~~各人有不同見解
01/08 18:50, 4F

01/08 18:52, , 5F
原價+工錢 沒明顯圖利 不會犯罪
01/08 18:52, 5F

01/08 19:10, , 6F
我實在很想回應樓上的意見(這看法是錯誤的)~但怕引筆戰
01/08 19:10, 6F

01/08 23:46, , 7F
喔 你的看法是對的喔 (筆記)
01/08 23:46, 7F

01/08 23:48, , 8F
台灣的法律 我收你300運費行不行? 告的贏喔?
01/08 23:48, 8F

01/09 00:54, , 9F
原PO只是單純的想分享法律知識,沒必要搞成這樣吧..
01/09 00:54, 9F

01/09 00:55, , 10F
如果大家都用這樣的態度,往後哪還有人肯po文
01/09 00:55, 10F
文章代碼(AID): #15eSk5Cj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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