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你有權力可以丟別人家的狗嗎?
以我旁觀者的角度
其實我覺得很大的問題是在於你自己本身
沒有善盡主人的責任把自己的狗看好讓它有『離家出走』的機會
簡短一句他『又』離家出走了 請大家幫忙找尋...
其實這迴避了很多你伺主應有的責任 和這件事始末的主因
寬容了自己的疏失 然後用很嚴荷的標準去責怪別人
若你沒有疏失 把自己狗看好 又怎會衍生後面的事呢?
( 之前也有看過 一個類似案件:小型犬沒看好 亂跑出去被車撞死
然後才在網路上悲憤找兇手的主人 滿口愛心卻往往都迴避了自己的責任...)
另外就超商的老闆 我覺得她的行為或許冷漠了點少了人情味
但你家的狗跑去別人的店的確影響人家的生意?你有沒有想過?
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狗 我曾和同事有次去外地要走進一間鵝肉飯店用餐
但進去時看到店的入口處 綁了一隻狗在桌下他立刻調頭要換別家
我本身住外面飯店式的套房 每次有帶狗的人搭乘 我也不大想一同搭電梯
因為狗味真的很重(曾問過養狗的朋友都不自覺)
有時狗還會一直聞你鞋子或包包...orz 加上鼻子過敏我都會儘量避開...
所以並非每個人都是愛狗人士 你愛養狗喜歡狗是你自己的自由
但你不可以自己的偏好或價值去要求別人和自己一樣!!!及放縱自己的狗影響到別人!!
你家的狗闖入了別人的店不論是店內或騎樓外的領域 的確是影響到別人了!!!
不然你要店主怎麼作呢?像陶子打電話給政府單位?請民間捕狗大隊帶走它?
還是什麼都不作讓他繼續待在店裡? 是不是還要愛心的用食物伺養它呢?
還是要一直等待他的愛心主人來帶走? 問題是要等多久呢???一星期?一個月或一年?
但又怎麼知道它不是一隻被棄養的狗呢? 要店主一直包容它和伺養它到永遠呢?
我覺得超商老闆的處置 或許不是最好!!!
但也無可厚非 或許別的網友或愛狗人士都可以討伐她
但我覺得你這個失職的伺主 是最沒有沒有資格去批評的!!!
因為一切都是你自己的疏失造成這一切!!!!
當然你的狗是無辜的 不應該承擔這個後果!
所以還是衷心祝福你的狗能順利被找到!!!
萬一不能如願
我只能說它的悲慘命運 一半以上的責任是在於你自已本身!!!
請不要將責任全移轉到超商老闆身上 為自己卸責!!!
另外 依你的邏輯
我覺得超商老闆應該也可以貼個心情文
標題『你有權讓你的狗長時間侵犯別人的空間嗎??』來回應!!!
讓大家來公評 誰是誰非?!
以上是我一個非田中的彰化人 也非愛狗人士的觀點!!!
※ 引述《happiness23 (招誰惹誰了我)》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家的哈士奇在上周三自家中走失遍尋不著
: 而我在前天於本版張貼布告尋求鄉民協助
: 就在周日晚上接到好心的小姐來電
: 告知我他在田中101文具旁的7-11曾看過我家的狗待在那
: 並說該店某店員說要把他帶回家收養等失主認領
: 豈知實際上是該家7-11超商老闆要求店員把我家的狗載去他處丟掉
: 因為老闆娘說我家的狗會影響他家的生意
: 為免他再跑回來他們店裡,因此交代他們員工再到遠一點的地方丟棄
: 該員工住在溪州,便把我家的狗載到溪州去丟棄
: 而我家可憐的狗,每次出門散步不出方圓百里
: 只因我家附近就有家7-11,而單純的以為只要待在那我們就會找得到他
: 豈知道因為這樣而害他有更悲慘的命運><
: -----------------分隔線----------------------------------------------------
: 過沒多久當我們見到該超商老闆娘時,老闆娘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所為有何錯誤
: 雙手交叉反問我們,你們家的狗怎麼沒有關在籠子裡?
: 還冷冷的說,你家的狗真聽話 誰喊他就會跟著走(是阿,所以被你要求員工給載去丟掉還乖乖的上摩托車)
: 還虧你自己也是有養狗之人,丟別人家狗如此的理所當然,為了避免當兇手還支使員工做此事
: 我明白身為員工的無奈,因此只要求該員工盡力的幫忙把我家狗給找回來
: 畢竟狗兒是你丟的,溪洲的路也是你最清楚,這事他責無旁貸
: 會發這篇心情文有兩件事想請求大家幫忙
: 1.想請求住溪州及北斗附近的鄉民們幫忙留意是否有我家哈士奇的行蹤
: 他的毛是紅棕色 公 身帶紅色項圈 年約四歲
: 據說我家狗狗被丟棄在光榮村附近(聽說相相相當偏僻)
: 2.若大家也對該店的作為感到不滿,請大家拒絕到該店消費
: 說直接些,全田中7-11很多,其他超商也很多
: 請大家踴躍選擇有愛心有良心的店家消費
: 以上所言句句屬實
: 本人對此事件保留法律追訴權,也願意對以上言論負法律責任
: 請文中提及的店家注意!
※ 編輯: shuyis 來自: 219.86.218.167 (10/04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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