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關於送肉粽之議題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失去總比得不到好)時間14年前 (2011/09/15 21:34), 編輯推噓7(7020)
留言27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肉粽文似乎如推文討論所說 造成人心惶惶 不希望又淪為無謂的你來我往 開版務文 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 首先 我先說明 本人向來說話直來直往 不拐彎抹角 特別是在處理版上事務上更是如此 所以如果有人認為我的隻字片語冒犯到您 在這邊先說聲抱歉 但這就是我的管版風格 還請見諒 切入正題 肉粽文 大家爭議的點在於消息來源的真實性 的確 消息如果不能證實是真是假 很容易引起恐慌

09/15 18:19,
大家的討論重點是 發情報要做基本的查證動作 而非要板大殺
09/15 18:19

09/15 18:19,
之後快 不用如此強烈放大自己的聯想OK
09/15 18:19

09/15 18:34,
1.J版主真的太過激動了 2.查證這個動作不需要定義吧
09/15 18:34

09/15 18:35,
對自己熱心想提供的資訊先經過查證之後再釋放很難嗎
09/15 18:35
兩位版友著重的點在查證 好 我想釐清一點:所謂查證 版主要如何去判定有無? 這一點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所以我才會請兩位定義"查證"的意思 而非找碴 本人不住在彰化市區 更不住在鹿港和美一帶 對於送肉粽的資訊 絕對不會比當地的版友還來得靈通 既然會上來發布訊息 那勢必也是有所耳聞的版友才會如此 兩位的意思是要版友查證之後再行發表 OK 那萬一都沒查證呢? 萬一都有查證呢? 誰可以知道哪篇是有查證 哪篇是沒查證? 發文的不是你不是我 更不會是版主 誰說的準? 要版友自律查證 那也不會有今天的事情發生 這是徵點一

09/15 20:26,
提供情報 本來就該附消息來源吧
09/15 20:26
這位版友的建議很好 有消息來源就假不了了吧 所以以後發表相關資訊時需附上資料來源 問題來了 資料來源是什麼? 里長說? 鄰居說? 街頭巷尾婆婆媽媽說? 這是徵點二 解決上述問題之後 萬一還是有未查證的消息放出到彰化版 請問版主要如何處理 刪文? 警告? 水桶? 如果以上都不是 那上一篇推文討論的如此熱烈 目的為何? 這是徵點三 關於上述三項徵點 請版友移駕到本文續行探討 原文討論串暫時封鎖 避免延伸其他糾紛 以上 彰化版版主 Jeremystyle(大米) -- ◣ __ 降龍版主現身~ 下凡普渡眾生~ ○╱ ╲○ ╱ ─ ─ ╲ │ 版主~ 摸摸~ ˙ ˙ )︻( ◢ / 〉 /\ ψmrosc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93.134

09/15 21:43, , 1F
我所謂的查證是PO文者的責任 不是板主需要認定
09/15 21:43, 1F

09/15 21:44, , 2F
今天有人PO了個情報或消息 他敢說自己查證過就好
09/15 21:44, 2F

09/15 21:44, , 3F
板友們想看到的是PO文者勇於負責 不是看板主執行板規
09/15 21:44, 3F

09/15 21:45, , 4F
造謠者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09/15 21:45, 4F

09/15 21:45, , 5F
就像我說的 J板替PO二手消息的人說情
09/15 21:45, 5F

09/15 21:45, , 6F
以後大家PO情報 都第一時間搶PO就好嗎
09/15 21:45, 6F

09/15 21:46, , 7F
有沒有想過一個不正確的情報影響到哪些人
09/15 21:46, 7F

09/15 21:46, , 8F
影響到看的人 和被討論的對象
09/15 21:46, 8F

09/15 21:47, , 9F
板友未經查證就開始說喪家不對 誰不對 不也不該受譴責?
09/15 21:47, 9F

09/15 21:48, , 10F
反正我也是看到錯誤的消息才指摘人的嘛 不能怪我呀
09/15 21:48, 10F

09/15 21:48, , 11F
(我沒有喔 舉例而已)
09/15 21:48, 11F

09/15 21:49, , 12F
再次強調 查證乃PO文者自身之責任感 非板主之執法標準
09/15 21:49, 12F
我當然知道查證是發文者之責 但是今天有人要求版主處理 如果不能查清發文者是否有無查證 那不也是回到原本的模式 各自發各自的情報文? 所以 我才會不明白查證的定義是什麼 要發文者查證 可以 這我能理解 但誰能保證 每篇資訊都是真正經過查證再發表的? 這是我要說的徵點

09/15 21:51, , 13F
我覺得J板主有點誤會我和Isbn94的意思
09/15 21:51, 13F

09/15 21:55, , 14F
希望可以限定發文附圖 如這篇#1EPYKOJR 或註明查證方式
09/15 21:55, 14F

09/15 21:57, , 15F
送肉粽還附圖....想嚇死人喔@@
09/15 21:57, 15F

09/15 21:59, , 16F
噗.....送肉粽就不要附圖了吧 囧
09/15 21:59, 16F

09/15 21:59, , 17F
你看一下那篇的圖嘛
09/15 21:59, 17F

09/15 22:13, , 18F
既然都說里長 那就說清哪個里 有個人名 比較不敢杜撰
09/15 22:13, 18F

09/15 22:14, , 19F
別學大人要罵對方娘 就說聽說聽誰說 就說不認識說的人 呸
09/15 22:14, 19F

09/15 22:50, , 20F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09/15 22:50, 20F

09/15 23:01, , 21F
....送肉粽的圖又不可怕.....=.=a...
09/15 23:01, 21F

09/15 23:16, , 22F
我指的是通知單的圖......詳情請見#1EPYKOJR
09/15 23:16, 22F
※ 編輯: Jeremystyle 來自: 220.134.93.134 (09/15 23:47)

09/15 23:48, , 23F
本篇允許回文 如果要提供的意見太多的話 之後會收錄
09/15 23:48, 23F

09/16 22:56, , 24F
請附上消息來源 例如新聞 或 通知單
09/16 22:56, 24F

09/16 22:56, , 25F
不過新聞 這次的事件中 記者也沒有求證 OTZ 就發稿了
09/16 22:56, 25F

09/16 22:58, , 26F
送肉粽的路線 沿路一定都會發通知單跟符
09/16 22:58, 26F

09/16 22:59, , 27F
基本上有通知單的照片 可信度較高 如果偽造的話 就另當別論
09/16 22:59, 27F
文章代碼(AID): #1ESVxq0c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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