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版規的揪團問題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C'est la vie)時間11年前 (2015/02/01 20:04),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pp您好 感謝您對板規的建議 在此提出幾點回應 你同意的部分我就刪除原文了 ※ 引述《pp0769 (pp0769)》之銘言: : 6.[揪團] 出遊、打球、烤肉、散步、看電影均用此分類 : 6.1 Line、Facebook…等揪團,請至專板發文,禁止發表於本板。 : ->地方版的目的之一是什麽?先從line,facebook聯繫慢慢了解, : 才好出遊、打球、烤肉、散步、看電影...不是嗎? 板工我也認為這條不是很合理,應該與時俱進。 我想這幾天就針對這條板規辦投票,要是贊成票>50%就修改,大家覺得好不好? : 6.3 禁止濫用此分類進行報名駕訓班、補習、團購、合購…等,類似之行為。 : 此點違規將視為交易文,並依交易文相關規定進行處份 : ->都在彰化,大家可以節省些開支,還能認識些朋友也有錯? 我自己看這條板規是覺得其用意應該是 把容易引起金錢糾紛的 [揪團] 放在 [交易] 類別,是要提醒大家; 而不是禁止團報團購合購這類行為 一點小建議 --

09/29 20:35,
話說十幾年前我念公立國中時,老師也曾做過這種事,但
09/29 20:35

09/29 20:36,
後來老師被我們出草了
09/29 20:36

09/29 20:37,
沒有送這麼多次,而且老師沒發通知單。另外,家長送
09/29 20:37

09/29 20:37,
老師上彩虹橋 血祭祖靈
09/29 20: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98.17.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22792266.A.9D9.html

02/01 21:05, , 1F
社群揪團建議還是至少要限制與彰化有關
02/01 21:05, 1F

02/01 21:09, , 2F
在彰化揪人去台中看表演當然是合理的與彰化有關
02/01 21:09, 2F

02/01 22:38, , 3F
某前板主就只會認為只有在家吃飯睡覺,才算是在家啊!
02/01 22:38, 3F

02/02 10:14, , 4F
回二樓,6.1這條跟你說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件事
02/02 10:14, 4F

02/02 10:16, , 5F
不然在彰化揪台北人社團像話嗎?不過這種直接禁掉
02/02 10:16, 5F

02/02 10:16, , 6F
所有社群揪團做法我也不認同,去年也有跟板主溝通
02/02 10:16, 6F

02/02 10:16, , 7F
過了。
02/02 10:16, 7F
文章代碼(AID): #1KpXPAdP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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