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綠記] 搞不懂狀況的一天
※ 引述《ianlblt (IAN)》之銘言:
: 說實話我一開始真的覺得還好。
: 直到最近我真的覺得有點誇張。
: 也許刪文在版標上改「版規X,水桶15天」我們就應該要謝主隆恩了是嗎?
是的,因為版規最低罰則是30天
剛剛去組務看到相關文章,KDDKDD有一個申訴的重點是版規有寫
「版規二、三會先S 30分鐘再處分」但他是直接被水桶15天劣退
不過要注意,版規有寫「情節輕微」才適用S等30分鐘再處分,
所以這個CASE是情節重大,有必要立即處分馬上隔絕
而禁言15天+退文則是板主援引站規做的處分
不過呢....我剛剛說了版規最低罰則是禁言30天(初犯30天累犯60天~永久水桶),
所以犯了這個禁言15天的規矩,對嘉義版來說應該算輕微的吧!嘉義版超有紀律的
標題沒對齊就需要水桶30天(雖然有個S掛了好幾天),像這種15天水桶的小事
應該按程序S 30分鐘才對啊
孰輕孰重我也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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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忙碌的人用的Vocaloid週記....
先行版(順利的話週二晚上)
http://hirokofan.pixnet.net/blog/category/1820969
完整版(順利的話週六中午)
http://hirokofan.pixnet.net/blog/category/18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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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397264769.A.F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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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有寫是30天起跳啊!至於KDDKDD犯的是版規3,看組務版KDDKDD提出的證據
板主在4/11回的信是用版規3+站規去罰的,雖然他4/9就被桶了
■ Chiayi板規。規定始終來自於人性 ■
更新日期:2014年2月14日。
發文門檻:上站次數 5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以下板規若有水桶項目,依情節初犯禁言三十天、二犯以上禁言六十天起+退文!
1.板規第2&3條項目輕微違規者,先以S標記,三十分鐘後尚未改正者以板規處置。
※ 編輯: hirokofan (114.39.36.68), 04/12/2014 11: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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