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目前買賣文及亂入議題

看板Chiayi (嘉義)作者 (執行力才是主道)時間11年前 (2014/07/25 22:27), 編輯推噓14(14023)
留言37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既然沒什麼人討論,我開一篇請大家參與好了 K板主發文要討論[買賣文管理方式],並提出以投票來決定買賣文是否存廢 目前有以下五點: 1. 買賣文全數移到置底。 2. 限制每天板面上買賣文篇數 3. 限制格式就好(不限制篇數) 4. 維持現狀(現行板規2-7) 5. 全面禁止買賣文 至於標題[亂入]卡在PO文只有能八個選項,而買賣文因為要有制式格式的問題 所以才選擇剔除[亂入],改由[買賣]取代。 這部分,個人淺見是如果上述2、3、4點任一方式通過,那板主其實可以在將其 買賣文格式範例置底,提供給板友複製貼上PO文,如此就不必剔除原本舊有的 八個標題選項,不管是綠記還是亂入繼續保留,至於其他標題依目前各位使用的 情形來看,還是有相當存在的必要,換句話說,只要投票表決買賣文的大方向後 其他則繼續沿用舊有,看是要繼續置底;亦或是可以PO文在板面上。 另外,K板主被批評的缺點,我想大概就是在處理人事物上面有瑕疵,才會引起 板友們的不滿,而下午看完K板主PO的[板務]文章後,有一句是說:板主僅維持秩 序和制定方案給大家參考選擇,實際的議案則給大家一起討論。 就我對字面上的理解,K板主日後就只有負責整理板面文章、刪文以及維持秩序, 其餘只要有爭議的板務,則全交由板友發起參與討論,決議後交由板主舉行投票 行使之。或許有人會嫌麻煩,可能也有人會說芝麻綠豆大的小事也要投票? 在我的觀點,以現階段來看,這是必要之舉,一樣米養百樣人,任何事既然無法 面面俱到,也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求,那就交由大眾來決定,這是最公平的。 希望大家踴躍參與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7.1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6298426.A.F30.html

07/25 22:40, , 1F
我覺得大方向交由版眾決議 授權版主制定細則為可行方案
07/25 22:40, 1F

07/25 22:41, , 2F
推!
07/25 22:41, 2F

07/25 22:52, , 3F
當初改掉news不就好了…何必挑使用量大的改………
07/25 22:52, 3F

07/25 22:56, , 4F
就拜託慎重思考後在發公告吧,腦袋轉不過來就先發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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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2:56, , 5F
很多人願意給你建言的,簡單的事情真的沒必要搞那麼複雜啊!
07/25 22:56, 5F

07/25 22:57, , 6F
應該是,,你看看你看看,亂入都再吵架!!所以拔掉眼
07/25 22:57, 6F

07/25 22:57, , 7F
不見為淨!!
07/25 22:57, 7F

07/25 23:00, , 8F
好多愛雞蛋挑綠豆的人,這方法可以減少爭議,不過很擾民
07/25 23:00, 8F

07/25 23:13, , 9F
我也覺得,亂入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有時候真的是一種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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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1, , 10F
我建議回到k板主上任前的買賣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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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2, , 11F
就是要有註冊文才能發買賣文,七日限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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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3, , 12F
去改發文格式我也看不出必要性,請維持原本的格式
07/25 23:33, 12F

07/25 23:33, , 13F
覺得不必事事投 但適當告知和討論試水溫很必要
07/25 23:33, 13F

07/25 23:34, , 14F
不過買賣文並非是非題 所以覺得投票很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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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6, , 15F
建議板主要改板規先給大家一段時間討論,不要改了,大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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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6, , 16F
意見,然後再來討論,結果板上都是板務文,根本偏離地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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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6, , 17F
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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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3:37, , 18F
比如說我要改標題格式,公告後開放推文討論到某日,看民意
07/25 23:37, 18F

07/25 23:37, , 19F
大致如何再決定要不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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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08, , 20F
那個選項最少人使用就換那個 不知道一個標題可以引起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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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09, , 21F
的討論 我也不認為有哪個選項是必須一定要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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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0:10, , 22F
沒有了其中一個選項 跟往常發表文章有什麼不同嗎?
07/26 00:10, 22F

07/26 07:30, , 23F
不懂為什麼要拿買賣文來開刀 其他板都沒這樣...
07/26 07:30, 23F

07/26 07:31, , 24F
原本的kdd上任前的買賣文那樣+1
07/26 07:31, 24F

07/26 17:54, , 25F
推樓上大家都說的很好,發這篇文章的大大也很棒!!!
07/26 17:54, 25F

07/26 17:55, , 26F
個人也是覺得買賣文回到kd版主上任前這樣(雖然我自己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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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7:56, , 27F
乎沒啥買賣過),但之前那樣也沒怎樣阿,就我一個小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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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7:57, , 28F
感覺是這樣,個然還是支持亂入是有必要存在!!
07/26 17:57, 28F

07/26 18:02, , 29F
舊版規很嚴格 如果要回到之前那樣 賣家反彈會更大吧?
07/26 18:02, 29F

07/26 19:24, , 30F
其實拿舊板規我更開心 沒有理由就能刪文 甚至還能退文
07/26 19:24, 30F

07/26 19:25, , 31F
自由空間太大了 至於亂入標題等投票結果再決定
07/26 19:25, 31F

07/26 19:25, , 32F
更正 討論
07/26 19:25, 32F

07/26 21:07, , 33F
你可以拿舊板規的構成要件+你的裁罰標準
07/26 21:07, 33F

07/27 01:48, , 34F
樓上+1
07/27 01:48, 34F

07/27 02:48, , 35F
現在板規就是就是舊板規去掉自介 減輕罰則 明定刪文規則
07/27 02:48, 35F

07/27 02:48, , 36F
後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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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39, , 37F
那舊板規構成要件哪裡不好?
07/27 18:39, 37F
文章代碼(AID): #1Jqcawym (Chi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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