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嘉義板板規

看板Chiayi (嘉義)作者 (銅鑼灣扛報紙)時間10年前 (2014/10/03 11:38), 10年前編輯推噓48(48072)
留言120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 Chiayi板規。規定始終來自於人性 ■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03日。 以下板規文字中,如有[處罰]二字,初犯水桶三十天、二犯水桶六十天、三犯以後劣退! 1.本處罰在板規第2&3條,予以寬鬆處理,第一次警告刪文,第二次後維持原處罰方式。 2.如被水桶之板友,時間一到系統會自動解開,水桶名單也會列在此篇推文最下方。 3.原發文者若違規,將予以處罰,之後回覆的文章則刪除不處罰,並收錄精華區。 4.請注意置底的專區推文,如違反規定,會先警告後,再犯則以處罰管理。 5.如板規有出現[警告]二字,會採取初犯警告,再犯才水桶懲罰的處罰模式。 ═══════════════════════════════════════ 1. §基本操作指令使用說明 .進入本板精華區:z  .搜尋板上文章:/ .查詢優(M)文及公告:G .發表文章:ctrl+p .文章送出:ctrl+x .推文:X .回應文章:r .修改文章內容:E .修改文章標題:T .搜尋作者:a .查詢文章資訊:Q .查詢推文數以上文章:Z .文摘查詢:Tab ============================================================================== 2.文章po文方式,及標題用法。 請盡量把你要寫的東西在標題清楚表達, 並用上[xx] 作為標題開頭。中間請空一格。 範例OX表: [幫忙]需要綠豆一包。 (X) [幫忙] 需要綠豆一包。 (O) 需空一格 [自介] 我是綠豆 (X) [自介] hereiam自介。 (O) 自介標題要有ID [求] 我想要綠豆一包 (X) [徵求] 我想要綠豆一包 (O) [ ]裡要有兩個字 [情報]綠豆樂團。 (X) [情報] 綠豆樂團。 (O) 框框不要大框 諸如此類的[XX] 標題開頭。讓板友能夠更清楚看見。 若是發文方式錯誤,首次警告+再犯處罰! 手動置底文章者,劣退! P.S為了維持版面容易閱讀,會將某些特定種類的文章以置底或文摘型式型式發布。 目前可用文摘查詢的文章有,租屋文統一發票便利超商點數商品買賣交換 手機及手機門號買賣速食店商品交換並且會不定期更新。 ============================================================================== 3.新朋友記得要填寫自介,有填有保佑喔! 只要po文選項按5[自介],就會有標準表格囉! 自介文資料填寫需80字以上,否則將不收錄精華區 本板自介內文及標題應遵守版規第2點所述之格式, 內文須寫滿80字以上不包含自介格式、ID、個人網站網址及Email字數, 標題未含po文者ID或違反版規2之規定者,不予收錄! 自介將於發文後七天收錄精華區。 如果發現自己的自介沒有被收錄,可能是因為你的格式及內容有誤, 板主也會在你的文章下面推文提醒,請綠豆們在七天的審核期間內更改, 以免影響使用權益。 本板自介收錄事宜由 hereiam 版主主責, 若有疏忽收錄及任何自介方面之疑問,請來信告知或詢問。 ============================================================================== 4.禁止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空白文、挑釁文、文字未滿二十五字,回文未滿50字。 沒誠意的文章,本板嚴格執行。刪除+處罰! (地震文除外) PTT有個很好用的東西叫作推文,請大家多多善用。 §轉文需徵得文章原主人同意,並且每日限定一篇。一經原當事人申訴。刪除+處罰! 5.禁止針對某些特定族群,特定人物的文章及推文出現。 (包括簽名檔的內容)刪除+處罰! (除新聞文章外) 6.禁止攻擊性言語挑釁文章以及推文出現。 若事情越演越烈,板主將有刪除並收錄討論串之義務。 並視情形將文章禁止推文討論刪除+處罰!處置 P.S:本版禁止修改及刪除他人推文 7.禁止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 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以及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板主不想知道你們之間的恩恩怨怨。 ============================================================================== 8.說明[綠記][亂入]文章選項。 綠記:每人每天限po一篇。 亂入:每人每天限po兩篇。 刪除+處罰! 9.販賣文章、合購文章、代購代買(有代買費用請遵守此板規,免費代買不在此限) 請勿留下電話號碼,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干擾!相關商業糾紛,本板一概不負責, 而販賣行為之文章,前提需要貼文者自介被收錄精華區! 10天內只能po一篇。違者刪除+處罰! 分身帳號發表買賣文根據屬實劣退! 若急需販賣物品,可來信版主審核。 並需於文章前註明 10.廣告文.租屋文舉凡你家開的店或是你開的板通通可以廣告, 不過千萬不要有色情廣告,嘉義板的綠豆都很純樸的,不太適合色的XD 廣告文章必須要你的自介被收錄在精華區。 違反下列任一項刪除+處罰! 1.開張/推廣宣傳: 一次為限 2.優惠情報: 兩個月一篇為限 3.避免過度宣傳廣告   a.請勿使用其他文章分類或夾帶於其他文章內進行相關介紹宣傳   b.每間店(或單位)兩個月一篇優惠情報為限,請勿以複數帳號重複曝光 11.基於勞基法,發表徵才文時請遵守現行法規並注意以下規定,以免受罰。 如不符合規定,文章將被刪文! (1).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禁止招募歧視: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  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  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  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  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  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12.新聞張貼板規 (1).無自介收錄者,不得貼出新聞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2).同ID & 同IP 每天限定貼出一篇新聞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3).明明是新聞,結果標題用錯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4).同質性相關新聞第二篇起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13.問卷文請先寄信給板主說明問卷內容與嘉義之關聯性,並附上問卷連 結,經同意後才可發文。 14.共乘文標題內容請告知日期、起迄點。每人每3日限制一篇。 15.未經許可之非法下載品或盜版軟體,本版禁止求檔或分享, 違者水桶一個月,並視情況劣文處置。 16.以上板規執行,版主有權做最後的決定及處置裁量權。 ============================================================================== -- 當你除去所有不可能 剩下的 無論如何令人不敢相信 它必然就是真相 以上是福爾摩斯的名言 相隔百年後 被高中生名偵探工藤新一奉為座右銘 工藤新一重返童年 化名江戶川柯南 和少年偵探團生活在米花市裡 那是一個老是有人慘死 卻永遠不需要兒童心理醫師的大遊樂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24.1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12307484.A.14C.html

10/03 11:52, , 1F
推板龜!
10/03 11:52, 1F

10/03 12:00, , 2F
版龜會咬人XD
10/03 12:00, 2F

10/03 12:05, , 3F
簡單易懂
10/03 12:05, 3F

10/03 12:13, , 4F
正常使用又有自介 絕對不會被咬到^_^
10/03 12:13, 4F

10/03 12:29, , 5F
YA!我是五樓欸~媽我在這裡~XD
10/03 12:29, 5F

10/03 12:48, , 6F
10天內只能po一篇 <= 會不會造成買賣文太浮濫佔據板面?
10/03 12:48, 6F

10/03 12:55, , 7F
之前是7天一po
10/03 12:55, 7F

10/03 13:24, , 8F
支持十天一PO
10/03 13:24, 8F

10/03 13:26, , 9F
多一些揪團文跟綠紀~十天PO一篇很快就被洗掉了!XD
10/03 13:26, 9F

10/03 14:04, , 10F
給推
10/03 14:04, 10F

10/03 19:03, , 11F
清楚、簡單
10/03 19:03, 11F

10/03 19:53, , 12F
支持買賣文七天一PO,之前沒人管版有浮濫嘛?
10/03 19:53, 12F

10/03 20:28, , 13F
Co姨 現在沒浮濫不代表以後不會亂 先小人後君子比較好
10/03 20:28, 13F

10/03 21:09, , 14F
所以買賣文又開放可以發文了?
10/03 21:09, 14F

10/03 21:11, , 15F
推簡單易懂
10/03 21:11, 15F

10/03 22:53, , 16F
之前買賣文是投票得來的規定 現在換版主就可以直接改掉??
10/03 22:53, 16F

10/03 22:55, , 17F
每次都對買賣文有很大爭議 設計好選項 再投一次 會比較好
10/03 22:55, 17F

10/04 12:08, , 18F
之前的板主直接改一大堆板規,怎不見樓上跳出來講話
10/04 12:08, 18F

10/04 12:09, , 19F
但我也認為,買賣文還是由投票決定,以免落人口實~
10/04 12:09, 19F

10/04 13:47, , 20F
買賣文可以投票嗎
10/04 13:47, 20F

10/04 15:24, , 21F
要嘛就再投一次票~也不要「私下討論過」就推翻投票結果
10/04 15:24, 21F

10/04 15:25, , 22F
請尊重投票結果,另外,也請具商家身份使用者適度避嫌
10/04 15:25, 22F

10/04 15:29, , 23F
待另一版主上任,再公開討論投票選項並定案再次投票
10/04 15:29, 23F

10/04 15:56, , 24F
P66兄 我只針對有投票過的版規 不用再扯前版主的"政績"了
10/04 15:56, 24F

10/04 15:59, , 25F
再投一次票 設計好選項 買賣文會過呀 也比較名正言順
10/04 15:59, 25F

10/04 16:04, , 26F
1次投票各自解讀 能接受前版主全部置底做法
10/04 16:04, 26F

10/04 16:04, , 27F
同樣能接受現任版主解釋 不須重新舉辦買賣文投票+1
10/04 16:04, 27F

10/04 16:42, , 28F
事情沒那麼誇張 不必再投
10/04 16:42, 28F

10/04 19:10, , 29F
各自解讀?說投票選項有偏頗的不就你們?有意見>>繼續鬧
10/04 19:10, 29F

10/04 19:12, , 30F
不投?那也許產生紛擾的機率就是會非常高,自己決定吧
10/04 19:12, 30F

10/04 19:16, , 31F
我發表自己的看法 沒批評支持投票的人
10/04 19:16, 31F
因推文帶有攻擊性言詞,經過原推文者同意予以刪除

10/04 22:28, , 32F
討論就討論 理性點嘛!
10/04 22:28, 32F

10/04 23:37, , 33F
再說之前版主總辭時有浮濫嘛?所謂浮濫的標準?
10/04 23:37, 33F

10/04 23:40, , 34F
我討厭政治文有一直跳針排除政治文嘛?視而不見很難嘛?
10/04 23:40, 34F

10/05 04:12, , 35F
有爭議的事情就是有爭議 不懂兩套標準的邏輯在哪
10/05 04:12, 35F
因推文帶有攻擊性言詞,經過原推文者同意予以刪除

10/05 09:45, , 36F
有人好吵 好好講很難嗎?
10/05 09:45, 36F
經原推文者要求,推文予以刪除
還有 4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0/11 18:28, , 82F
本來就是阿 你現在批評人家就得改嗎? 理由和證據?
10/11 18:28, 82F

10/11 18:30, , 83F
然後 你有看到版主經原作者同意嗎?
10/11 18:30, 83F

10/11 18:30, , 84F
大家就各退一步吧,有違規就檢舉,若對板主處置不當,可
10/11 18:30, 84F

10/11 18:30, , 85F
版規七,不得提及特定人物ID,hayharold 能提也不被刪
10/11 18:30, 85F

10/11 18:30, , 86F
申訴,不必要在這兒言論爭執。
10/11 18:30, 86F

10/11 18:30, , 87F
C大發文就被刪文+警告,這還不算證據啊...天啊~~我難過
10/11 18:30, 87F

10/11 18:31, , 88F
那你可以向版主檢舉 也許當初他人檢舉非此名目
10/11 18:31, 88F

10/11 18:31, , 89F
maro1357 試著寄信檢舉 違規事實看看吧!!
10/11 18:31, 89F

10/11 18:32, , 90F
那就停吧該吃飯了,我講我的場外評論~怎是er你來看不慣
10/11 18:32, 90F

10/11 18:32, , 91F
所以 你只是場外評論 不願意進行檢舉嗎@@?
10/11 18:32, 91F

10/11 18:32, , 92F
我看到的就是版主刪過了 有問題本來就是要檢舉
10/11 18:32, 92F

10/11 18:33, , 93F
放棄自己的權利 卻老喊著不公平 怪哉!
10/11 18:33, 93F

10/11 18:34, , 94F
okok休息~嘴炮還行~我可不想專職淌渾水了~太廢神了
10/11 18:34, 94F

10/11 19:31, , 95F
又一個搞不清楚就說話的,ma大,我一開始也像你這樣,
10/11 19:31, 95F

10/11 19:31, , 96F
你現在算好了,我一開始被噓到不行,還被說是崩潰組,
10/11 19:31, 96F

10/11 19:31, , 97F
希望你能搞清楚一點再幫別人說話!
10/11 19:31, 97F

10/11 22:41, , 98F
IP是公開資訊 Goole一查都有 我只是把他整理一下貼成圖
10/11 22:41, 98F

10/11 22:41, , 99F
沒違反版規七 況且我一開始會打那兩行 是為了回覆r5的
10/11 22:41, 99F

10/11 22:42, , 100F
疑慮 完全沒有引戰的意思
10/11 22:42, 100F

10/11 22:45, , 101F
我提供資訊 大家自行判斷是不是分身 我沒下任何註解
10/11 22:45, 101F

10/12 12:21, , 102F
你講這樣其實只是玩比較難看的作法而已~1、照你的邏輯
10/12 12:21, 102F

10/12 12:22, , 103F
ip是公開資訊,而這是回R5,那與本文有何關係?再者
10/12 12:22, 103F

10/12 12:22, , 104F
第二:我能不能打個 powerseven 附上一張ip圖?
10/12 12:22, 104F

10/12 12:23, , 105F
我也不加註解,我就是做一個「與本文無關的行為」那麼
10/12 12:23, 105F

10/12 12:24, , 106F
第三:你這算不算翻舊帳?大家會有解讀,若不算?那我po
10/12 12:24, 106F

10/12 12:24, , 107F
前前朝的怠惰行為,再補一句:希望新版主別這樣
10/12 12:24, 107F

10/12 12:25, , 108F
這樣我的行為是拐彎酸人,還是用心良苦,大家也各有解讀
10/12 12:25, 108F

10/12 12:26, , 109F
我只能說,你的做法很不厚道,當然犯不犯版規,版主偏頗
10/12 12:26, 109F

10/12 12:28, , 110F
我想結果很清楚,我只想說,別玩文字遊戲了,又不是仇人
10/12 12:28, 110F

10/12 13:48, , 111F
你回文有查理的fu
10/12 13:48, 111F

10/12 13:52, , 112F
我覺得爭論這個蠻無聊的 不陪你跳針了
10/12 13:52, 112F
※ 編輯: hereiam (111.242.22.175), 10/13/2014 00:16:17

10/13 00:41, , 113F
已經請版主刪除了 我們就不要在鬧了 好嗎? 以和為貴
10/13 00:41, 113F

10/13 11:23, , 114F
推hay大以和為貴 謝謝您
10/13 11:23, 114F

10/13 16:47, , 115F
其實應該是H大提過兩三次有帶人名推文 比較激烈的已砍
10/13 16:47, 115F

10/13 16:48, , 116F
剩下一個就是MAR大跟我看到問c大問IP問題的那推文
10/13 16:48, 116F

10/13 16:48, , 117F
跳不跳針沒關係吧 是雙方看的角度不一樣
10/13 16:48, 117F

10/13 16:50, , 118F
當下了解我就沒繼續追問了 沒想到M大還在迴圈 抱歉
10/13 16:50, 118F

10/13 21:31, , 119F
被正妹推了 >////<
10/13 21:31, 119F

10/13 21:35, , 120F
嗯 可能角度不一樣 我也有錯!!現在刪了大家和平相處吧!
10/13 21:35, 120F
文章代碼(AID): #1KBXeS5C (Chiayi)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KBXeS5C (Chia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