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手機遺失的後續
※ 引述《baoba (干物女一枚)》之銘言:
: 如果原PO很在意手機的話
: 報案時記得要報上手機序號
: 我妹上個月手機被偷
: 一支K800i目前還是要不少錢
: 報案後到上星期
: 因為對方終於開機使用
: 所以就被偵測到了
: 昨天接到法院通知要去銷案^^
: 雖然有些人可能覺得手機掉了
: 再買就好了~
: 可是這種事是不能姑息的啊!
因為剛剛回答了原原PO一些問題,乾脆把內容補完。
請版主有看到的話請把精華區收錄改為現在這篇。
關於手機的IMEI碼,全名是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
在手機上按*#06#顯示IMEI是全世界手機共通規格,
因為全世界每支手機的IMEI都是獨一無二的,
而且手機在登入系統網路辨識就是以這個代碼為準,所以只要知道這個號碼
同時只要手機在台灣的系統中使用,就可以找到使用者(其實還可以定位)
所以一般用戶可以把IMEI視為手機的身份證號碼。
因此若是手機遭竊,報案時提示這個號碼,警察會更願意幫你處理,
畢竟這麼一來,這起竊案的破案機率將大為提高。
我以前工作就時常配合警方提供使用者資料,感覺警方是有心調查這個的,
但是在法律層面,原PO是遺失手機不要為了找回東西硬報案是竊盜,
曾有人因為這樣吃上誣告官司。
正確的方法是向警方表示對方侵佔並堅持提出告訴,警察就非受理不可。
補充:
IMEI在通聯記錄中都有記載,但電信業者依法不得透露。
而警方調閱通聯記錄是要付錢給電信業者的,
所以一般只有刑事案件(因為影響犯罪率和破案率的統計)才會調閱,
因此想要追回手機,先決條件就是報案成功(竊盜或侵佔)
警察才有可能會去追查,光在派出所填本子留下手機號跟IMEI是絕對沒用的。
失主也不用想打電話透過電信客服追查手機,一來客服依法不得透露,
二來,國內電信業者的客服系統無法查詢IMEI。
像原原PO的情況,應向警方說明手機被惡意關機,堅持提出侵佔告訴,
警方就不會委婉的拒絕受理(簡稱吃案)
要是警方再拒絕,就當著他的面打110,或者是網路報案,
這兩種方式警察都必須完成筆錄,也就吃不了案。
若是報案完成,警方經過調查,會通知電信業者將此IMEI碼列為警示(也要付錢)
只要這隻手機再次登入國內的電信網路就會被偵測到。(即使換過SIM卡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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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大哥 對不起大嫂 對不起大哥 對不起大嫂 對不起大哥 對不起大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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