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開小旅館的可行性?

看板FengYuan (豐原)作者 (ㄆ1ㄊ1ㄊ1ㄐ1ㄐ1ㄨㄞㄨㄞ)時間7年前 (2018/11/27 01:02),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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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非法日租獎金高!業者籲成立「檢舉公司」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即時報導 全台非法日租套房猖獗,觀光局10月推出檢舉辦法,民眾檢舉違規旅宿、旅行及觀光遊樂 業,罰金10萬以上可獲15%的檢舉獎金、罰金50萬以上可獲獎金10%,不過非法日租抓不勝 抓。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天上午邀觀光局與業者開會,業者提案Airbnb等境外訂房平 台,若提供房源在我國境內,必須設立「分公司」才能經營;觀光局表示需再研議。 桃園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盈瑞表示,公司法371條規定,外國公司非經認許並辦 理分公司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業務,若未經登記而以公司名義營業 ,可依法移送法辦;但境外訂房平台業者,營業行為都在國外(或網路上),依公司法 386條只需設立辦事處、不須辦理分公司登記,造成我國法令管轄權不及。 對此,業者建議經濟部修正公司法,強制要求境外訂房平台業者,若提供房源是在我國境 內,須在我國設立分公司,才能經營。另外,旅館公會也盼行政院儘速召開跨部會議,讓 NCC溯源管理,營建署從公寓大廈管理法規、租賃專法等下手,也希望警政署、賦稅署等 多個部會都納入。 觀光局主秘林昆源表示,目前境外訂房平台,在台灣僅設立「辦事處」,不需辦理分公司 登記,今天會中業者確實有提案要求修公司法,但因全案涉及經濟部管轄範圍、但經濟部 代表並未出席,需再與經濟部進一步討論。 另外,針對觀光局日前簡化裁罰標準發放檢舉獎金,與會人士認為日租套房將成為檢舉大 宗,提議成立「檢舉公司」號召更多人檢舉。林坤源表示,這只是會議中的一句玩笑話, 檢舉獎金每案獎金最高10萬元、每人每年上限30萬元,檢舉只是鼓勵性質,「若成立豈不 是變成討債公司」。但據了解,業者將進一步研議成立公司的可行性,以鼓勵各界可透過 該公司檢舉。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464963 以現在旅館業寒冬的慘況,與其成立小旅館,不如成立非法旅館檢舉公司可能還比較有賺 頭。豐原和周邊地區合法的旅館業者大概才十多家,非法旅館可能比合法業者還多,檢舉 獎金的商機是相當可觀的,還可以無範圍檢舉苗栗和市區的非法業者,獎金根本賺不完。 而且還是無本生意。 根據現行法規: 無照經營旅館,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無登記證經營民宿,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得連續處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48.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engYuan/M.1543251762.A.9B3.html ※ 編輯: PttGGYY (114.26.48.123), 11/27/2018 0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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