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麵有小強,男拍照遭搶碗

看板FongShan (鳳山)作者 (楊小豆)時間13年前 (2013/03/28 12:16),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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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20130328蘋果日報http://ppt.cc/dSxR 麵有小強 男拍照遭搶碗 老闆怕事倒掉 挨告強制罪 2013年03月28日 高雄一家麵店被發現碗裡有「小強」,引爆消費糾紛。 【林錫淵╱高雄報導】一對情侶到高雄鳳山一家麵店吃麵,麵吃三分之二後, 女方發現碗內有「小強(意指蟑螂)」,其男友向店家反映、拿手機要拍照時 ,卻遭老闆將麵「搶」走,男子報警怒控老闆搶奪,後改提告強制罪。但律師 認為,店老闆無強暴脅迫行為,強制罪難以成立,消保官則建議應先拍照存證 以利求償。 上周四晚間,三十八歲李姓男子與女友到鳳山區中正路鳳城牛肉麵店消費,兩 人點牛肉麵及小菜共花費一百七十五元,李男女友吃麵吃了三分之二,發現碗 內有隻約一公分大的小強,嚇得不敢吃,立刻向店家反映,店員與韋姓老闆見 牛肉麵內確實有隻小蟑螂,馬上向顧客道歉。 因慌張才端走麵 韋老闆當時表示願再送一碗麵或不收費,但李男不接受,準備拿起手機拍小強 ,韋見狀端起麵碗就往廚房走、將麵倒入水槽;李男不滿,打電話報警指控老 闆搶走他的麵,要告韋男搶奪。 警方抵達,認為不構成搶奪罪,因搶奪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搶奪他人之動產,此案是老闆在店內端走麵,要件明顯不符,但李男堅持 提告,遂改控告強制罪,警方依法受理。 韋老闆昨坦承麵有小強,但看到李男要拍照,一時慌張才會端走麵碗倒掉;他 強調有誠意和解,且已道歉五、六次,但李男不接受,還向衛生局與消保官檢 舉,衛生局也派員稽查,隔天他們就委請清潔公司全面消毒,不希望再發生小 強事件。 律師:控告難成立 律師葉銘進表示,強制罪構成的要件是要有強暴脅迫的行為,店老闆無強暴脅 迫行為,控告難成立。他說,吃麵消費屬一種買賣契約,若有一方未履行,另 一方就可請求民事賠償,但此類消費糾紛一般都會自行和解,若不願和解,可 請求民事賠償。 高市消保官殷茂乾也認為,消費者遇到類似糾紛,可先拍照保全事證後,再向 業者反映,雙方理性溝通才不會產生爭議,若無拍照存證,訴訟成功機率不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83.5

03/28 12:18, , 1F
看起來滿大間的 還好沒去過 http://goo.gl/SDVYQ
03/28 12:18, 1F

03/28 15:45, , 2F
原來是這家
03/28 15:45, 2F

03/28 17:08, , 3F
北芳園分店?
03/28 17:08, 3F

03/28 23:25, , 4F
去過幾次,但看見小強在滷味廚窗亂爬就不去了…(抖)
03/28 23:25, 4F

03/28 23:29, , 5F
說真的鳳城的桌子可以擦一下嗎~”~根本都沒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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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9:28, , 6F
昨晚經過,生意似乎沒受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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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02, , 7F
有看過其他事蹟,之後就不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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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7, , 8F
老闆已經道歉且不收費了,這樣已經有誠意了吧?還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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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8:29, , 9F
照鬧大,到底是想拿到怎樣賠償嗎?
03/29 18:29, 9F

03/29 18:32, , 10F
不過看到上面Y大推文,就算再好吃我也不會想去吃
03/29 18:32, 10F

03/29 19:44, , 11F
之前在台北也吃一家很有名的牛肉麵 結果快吃完我家人
03/29 19:44, 11F

03/29 19:45, , 12F
碗裡有一支不知道是大蒼蠅還是小蟑螂!!!
03/29 19:45, 12F

03/29 19:45, , 13F
跟店家反應後 就說這一頓他們請...
03/29 19:45, 13F

03/29 19:46, , 14F
家人還說你看~在台北吃東西都不用付錢的= =
03/29 19:46, 14F
文章代碼(AID): #1HKyGTDb (F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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