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揪團條件

看板HsinChuang (新莊)作者 (印璽)時間18年前 (2007/06/24 19:42),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為因應暑假到來,板友揪團出遊人身安全,針對揪團條件,印璽提前實行。    自2007/6/30 PM11:59 分起,    主揪者自介需滿三個月以上    跟團者自介需滿一個月以上    主揪者與跟團者必須在新莊板上發過自介。    主揪者放鴿子,在新莊板半年內不得揪團、合購,並發布公告。    跟團者放鴿子,在新莊板三個月內禁止跟任何團,並發布公告。    放鴿子後仍持續揪團、跟團,屬公訴行為,將處以一個月水桶。   [板面經過設計,請觀看板友以Page Down或是Space鍵觀看]    確定跟團者,以推文或私下信件告知主揪者。    讓主揪者確定人數以順利出團,跟團者請勿直接回揪團文。    不然印璽會砍人啦!不是,是砍文Orz    若不幸流團,也請主揪在最短時間內修改標題成[流團],    讓跟團者知道無法出團。    若因主揪無修改標題告知流團,造成跟團者誤以為放鴿子,    此項行為仍視同主揪放鴿子,懲處亦同。    然,需跟團者以信件向印璽提出或撤銷告訴,屬告訴乃論行為。 [板面經過設計,請觀看板友以Page Down或是Space鍵觀看]    主揪者和跟團者若是發生紛爭,請兩方各自以信件向印璽說明過程,          信件發出表示立刻進入申訴程序,申訴程序期間兩方不得出現揪團或跟團。    跟團者若因自介不滿一個月以上,卻又想和大家同樂,印璽也不是不通融。    請以信件告知主揪者,主揪者認定通過便可跟團。    若發生紛爭,責任完全歸屬主揪者,由主揪者親自處理紛爭。    印璽不受理自介未滿相關規範的板友紛爭。 印璽收受紛爭時效為,自2007/6/30 PM11:59 分起,至2007/8/31 PM11:59。                          新莊板板主 Insi 印璽 --  永遠太遙遠,就連瞬間都看不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166.237

06/24 19:48, , 1F
AM23:59......@@?
06/24 19:48, 1F

06/24 19:50, , 2F
12小時制和24小時制不能混用喔 ┐(─_─)┌
06/24 19:50, 2F

06/24 19:52, , 3F
板主糗了~~
06/24 19:52, 3F

06/24 20:15, , 4F
已修正,感謝提醒<(_ _)>
06/24 20:15, 4F

06/24 20:31, , 5F
時間界線的那個點算不算~~~~~~我來亂的
06/24 20:31, 5F
※ 編輯: Insi 來自: 203.71.166.237 (06/24 21:15)

06/25 02:16, , 6F
推 用心!
06/25 02:16, 6F
文章代碼(AID): #16VbYQng (Hsin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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