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垃圾往溪裡丟「惡行全都錄」 台南環保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億載金城武)時間1小時前 (2026/08/12 15:3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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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往溪裡丟「惡行全都錄」 台南環保局追車牌逮人最高罰300萬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以為四下無人,把垃圾往溪裡一丟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台南近日有民眾騎車行經溪流旁, 停車後竟直接將垃圾丟入溪中,隨即騎車離去,整個過程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 ,台南市環保局獲報後展開調查,將透過車牌循線查明行為人;一旦確認身分,可依法處 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從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可見,涉案民眾騎車抵達溪流旁後停車,接著將垃圾直接棄 置溪中,隨後騎車離開現場,違規過程全被鏡頭拍下。 環保局獲報後隨即派員查證,並調閱事發地點周邊路口及沿線監視器畫面,比對涉案車輛 行駛軌跡,將從違規車輛車牌循線追查行為人身分。 環保局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為圖一時方便,任意將垃圾或其他污染物投入河川、溪流、 排水路或周邊環境。影片中棄置垃圾的行為明確,一旦確認行為人身分,將依違反《水污 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河川、溪流及排水環境需要全民共同維護,市府持續投入人力、物 力進行水環境清理及污染防治,但最重要的仍是從源頭減少污染。 黃偉哲呼籲,民眾不要為了一時方便,將垃圾丟進溪流、水溝或排水路,不僅會破壞環境 ,還可能因此收到數萬元罰單,實在得不償失。 環保局長許仁澤指出,垃圾一旦進入溪流,可能隨水流漂往下游,造成水面及河岸髒亂, 也會增加後續清理負擔。 環保局提醒,民生垃圾應妥善攜回,或投入合法垃圾收集設施,切勿任意棄置在河川、溪 流、排水路或其他環境。民眾若發現亂丟垃圾、污染水體等情形,可協助記錄違規時間、 地點、車牌及相關影像,並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2/3217940.htm#ettod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6520385.A.3BE.html

08/12 15:56, 45分鐘前 , 1F
最高罰300w?真的罰下去再說啦
08/12 15:56, 1F

08/12 16:06, 35分鐘前 , 2F
刑度還是得看比例原則啦 XD
08/12 16:06, 2F

08/12 16:07, 34分鐘前 , 3F
不過最低額三萬以上 比預想的高些 也好
08/12 16:07, 3F

08/12 16:26, 15分鐘前 , 4F
我覺得會有人說 啊不是跟環保局掩埋場一樣XDD
08/12 16:26, 4F
文章代碼(AID): #1gV2D1E-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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