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中安街只是街,會不會太吵了點

看板HsinChuang (新莊)作者 (風颺的心)時間13年前 (2012/10/29 21:2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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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toz (英奎)》之銘言: : ※ 引述《sdhpipt (風颺的心)》之銘言: : : 良食屋地址 : : 網路上google了,是新莊區中安街12號 : : 土地使用分區 : : 新莊都市計畫--商業區 : : 換言之,開飲食店100%合法的 : : 說這邊是住宅區的人是自己呆... : : 新莊都市計畫商業區可以蓋住宅 : : 不過要保留一定比例以上的室內面積做為商業使用 : 可以做商業店家,但是店家還是要有一定的商業道德 : 客人是你的,就要有所管理,畢竟這是店家該有的責任 : 再來,超過晚上十點就算是妨礙安寧了 : 之前我家對面有個機車店,每次都一堆孝連仔,晚上12點還一群人在吆喝 : 店家當然有責任,提醒他們自制,畢竟他們都是店家的客人 : 商業區,也要有所克制吧.... 難道都要等出事或出問題了才知道要注意嗎...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160 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第 四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進行噪音管制區劃分之粗分 類原則如下: 一、轄境內屬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 (三)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商業區、漁業區。 第 六 條 前條之一般地區音量標準值如下: 一、時段區分: (一)日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上午六時至晚上八時;第三 、四類噪音管制區指上午七時至晚上八時。 (二)晚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時;第三 、四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一時。 (三)夜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 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 第一項均能音量(Leq)指特定時段內所測得音量之能量平均值,其計 算公式如下: 一般地區音量標準值如下: 日間 晚間 夜間 第三類 65 60 55 不爽就去旁邊測看看有沒有超過55分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232.42

10/30 07:17, , 1F
這篇很實用..
10/30 07:17, 1F

10/30 12:58, , 2F
大絕招@@@法條文@@@
10/30 12:5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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