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板規中的買賣文條例修訂
: 可是我認為選項還是 太 寬 鬆 了 !!!!
: 不要看遠,看看隔壁的文山板買賣文相關板規:
: 2.合購文:文山人一起買東西,限po過自介2個月以上,發文超過三篇以上者。
: 3.買賣文:文山人買來賣去,限po過自介2個月以上,發文超過三篇以上者。
: 4.贈送文:文山人送來送去,限po過自介者。
: 再看看新店板
: 發文資格: 必須一定要在新店版po過自介文,
: 每篇買賣文必須相隔七天,若有要po新的文章,要先把之前的文章刪除
: 我們的板主簡直就是佛心來的好人Q_Q
: 不知道大家的感受如何,如果大家都無所謂
: 連板主目前辦得投票也懶得理
: 那我也無話可說...
目前投票來看,已經破百票,在地方版算踴躍的啦....
雖然還沒開票,但...看來我們以後還是會有買賣文...(版主可以偷看)
所以,既然有人提出來了,要修版規就乾脆一次包到好
買賣文限制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發文資格 發文間隔 處罰模式
一、發文資格 (目前是有自介即可)
1.自介文是否要做字數限制 50 80 100字?
2.是否要有板上文章數限制 3 5 10 篇?
不過這樣應該會造成一堆灌水文章.......
二、發文間隔 (目前是七天)
1.是否要延長買賣文發文間隔 15 30 天?
2.文章數限制,是否要增加時間限制 最初篇 一 二 個月?
(當然舊買賣文不算)
3.內文我不打算限制(除合購),標題倒是可以做限制
我構想是 限定僅能有[買賣]與[合購]兩種,以簡化版面狀況
三、處罰模式 (目前是初犯刪除,累犯水桶一個月)
1.未自介者發文者 維持現狀? 直接水桶? 劣退?
2.有自介但無視時限 維持現狀? 直接水桶? 劣退?
3.標題錯誤者 維持現狀不罰? 刪文? 水桶? 劣退?
大家推文討論一下吧...有好的建議可以寫出來我會補上
最後會做出幾個限制再逕行公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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