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新店有關的人事物

看板HsinTien (新店)作者 (轉呀轉呀轉)時間14年前 (2011/12/28 18:34), 編輯推噓31(310158)
留言189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先承認....一回家看到劣文心情真的很DOWN...... 不知道大家覺得 所謂的新店有關事務 哪些才算是有關呢?? 先說好....理性勿戰Otz 在新店已經居住超過20年 從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定居新店 (除了大學到外地求學外) 搬過三次家 住過新店市區 安坑地區 Q一下我的ID也可以發現 嗯...還蠻宅的XD 想請問大家 若是我有問題想求助 例如商借物品 但非在新店使用 是否就算是"無關新店事務"了呢?? 還是 由於是新店人求助 依舊算是新店事務?? 不管是同意以上論點或是不同意都希望板友能留下您的意見 推或噓我也都虛心接受 我只是希望能知道...是否我的觀念有誤 以及普遍大眾的想法 ps.關於文章遭刪除劣文一事已採站內信方式與板主聯絡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把焦點放在這上面唷~ 謝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生就是不停的挑戰!! ◤ ◤ ◤ ◢◤ ◥██◤ ◢◤ ◢◤ ψbewritt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50.100

12/28 19:48, , 1F
我有點看不懂 借東西 非在新店使用
12/28 19:48, 1F

12/28 19:49, , 2F
是指跟新店借東西 然後跑去外縣市用嗎0.0?
12/28 19:49, 2F

12/28 19:52, , 3F
logen又快跟前版主越來越像了 一堆刪文
12/28 19:52, 3F

12/28 19:52, , 4F
不知道是不是只要當了版主就會開始很愛刪文
12/28 19:52, 4F

12/28 19:55, , 5F
很嚴格來說~那我發的文 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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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19:58, , 6F
例如說前面很好心的鼎王卡 鼎王新店並沒有分店
12/28 19:58, 6F

12/28 19:58, , 7F
但我住新店跟新店板友徵求借卡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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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0:00, , 8F
樓上d大 我看完您7-11的文後也有同樣感受...
12/28 20:00, 8F

12/28 20:01, , 9F
可能要特別標明在新店的7-11 XD
12/28 20:01, 9F

12/28 20:03, , 10F
地區板是屬地主義吧,除非有版規有通融。
12/28 20:03, 10F

12/28 20:20, , 11F
我是不知道 我的文章蠻多的 但沒被處分過
12/28 20:20, 11F

12/28 20:40, , 12F
我的合購文轉來不到五分鐘也被刪文了,我還在複製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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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0:40, , 13F
買賣文的格式要修改啊...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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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0:41, , 14F
心情真是複雜......真的都沒有緩衝時間的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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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0:43, , 15F
用"合購"搜尋版上的文章,反觀有人徵求游泳票那篇
12/28 20:43, 15F

12/28 20:44, , 16F
也是有合購的動作,沒有買賣文的格式,也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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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0:44, , 17F
我真的很不解......標準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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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1:36, , 18F
最討厭是把新店版當個版的人吧
12/28 21:36, 18F
請問~您是傾向我的發文較不洽當 是嗎(有點看不懂....)

12/28 22:13, , 19F
我討厭什麼事都在新店板問的人 前面還加"新店最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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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2:13, , 20F
了" 所以希望大家幫我解答 然後問的內容都跟新店無關
12/28 22:13, 20F
如果說是老板友了(我指有自介過一段時間) 我覺得以閒聊方式並無不妥 不過也都是個人認為囉

12/28 22:27, , 21F
同感 希望板主刪文前可以先警告 以及 把地區板當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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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2:29, , 22F
的人的確是令人不舒服
12/28 22:29, 22F
這個我記得之前有專文討論過...但不了了之 我也傾向這種做法 先s標記後隔天未處理刪文之 當然如果時間內原PO都無上線則可以再討論處理方式這樣

12/28 22:33, , 23F
可能我的問題很難回答吧...被刪文後寄信詢問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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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2:33, , 24F
他看過信了但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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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拍拍 下方版主說回囉!!

12/28 23:30, , 25F
很抱歉板主沒法子24HR待命3HR內回信 刪你的文原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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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31, , 26F
解釋了 經過看到違規不馬上處理 後面可能繼續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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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32, , 27F
違規 這樣整個板處理會拖很長時間 你又要求管理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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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33, , 28F
能快速回信對應 但是又要放著違規不管 我實在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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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35, , 29F
把新店板當問版用有點誇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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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您也是傾向不贊成的對嗎??

12/28 23:38, , 30F
已經回信了,我想已經沒甚麼要說了感謝還特地推文回應
12/28 23:38, 30F

12/28 23:44, , 31F
話說 剛剛去看了板主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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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46, , 32F
覺得 好像只要註明 我是新店人 或是 需要新店版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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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 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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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49, , 34F
我笑了~這是版主要求還是版友使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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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1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12/29 19:32, , 156F
相要求對方"認錯"嗎?不然沒有"錯",何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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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34, , 157F
問題原PO都不承認自己行為有違規之嫌了,怎麼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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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先承認?更何況前者是私人,後者是義務,立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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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現在已經直接申訴到板務那邊,那在結果出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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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處置別動比較好吧,否則不是顯得很隨便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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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55, , 161F
一個人願意先道歉或承認有疏失,是看為人氣度,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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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55, , 162F
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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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收到劣退的通知信 板主是以板規一判理 所以我一開始針對這點請板主解釋我哪邊違反板規一 然後告知我對板規一的認知 及我認為沒有違反 所以才有"新店人求助新店板"這一詞的出限 這是針對板規一 爾後板主說本板禁止問券文 我說板規並無寫道 若板主要從這點罰 被刪文警告 我都接受 但我以為劣退是"惡意鬧板或蓄意犯規" 請問板主我什麼行為達到劣文標準 而板主的解釋我不能接受 故在告知板主且板主也同意下 於組務申訴 我同議您在組務處理前 處分都不應更動為佳 故在文前我有修改文章表示 在判決出來前不會再與板主爭辯此事 最後 道歉是承認自己有錯 我承認我的做法不是很妥當 但不至於有錯 故自認不需道歉 同樣的板主也認為他的判決沒有錯 也無須向我道歉 我理解 所以等組務判決出來 我想會有個好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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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現在是自認無錯?那意思也就是完全免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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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15, , 164F
另外你現在說自己無錯,又跟你申訴的點不一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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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2:51, , 165F
1.我沒有認為 問券文=廣告文=一行文,這三個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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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但有逛的板幾乎都對這三樣管制,問卷文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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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2:52, , 167F
他地方板都有看過,有發的很多都有寫"經詢問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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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2:53, , 168F
,也有不少沒寫沒事,然後也有不少沒寫被砍,三種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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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2:55, , 169F
況皆存在,而不是單一論,把重點放在這邊討論已經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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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2:56, , 170F
掉了,變成了"板規不清楚"跟"其他板沒事",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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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等於是指這三種文章較敏感 以前我只知道廣告文和交意文規範較嚴謹 是經過此事後我學到最多的部分 這邊只是解釋說我認知的問題 所以之後才發本文 想知道是否是我觀念有誤 並非主張"他板未罰所以本板不該罰" 我這樣說您能理解嗎

12/29 23:00, , 171F
2.沒講你回信口氣不好跟有錯,下面的無理並不是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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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01, , 172F
無理取鬧,是指別人告訴你的話是"有其原因(有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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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03, , 173F
是亂講的(信口開河);至於問券的事,你自己都說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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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04, , 174F
線模糊了,表示不夠明確造成認知不同(你跟板主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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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05, , 175F
相左),那就是需要先討論怎界定了不是?跳到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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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09, , 176F
"做法問題",這樣程序上有問題吧,就變成了你最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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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10, , 177F
論:我的做法不是很妥當 但不至於有錯。
12/29 23:10, 177F
同意 我以為板規沒訂定且沒有牽扯到私人利益即可 但並不清楚存在這樣的隱憂 是我經與板主溝通和板友意見後 認為自己處理不夠妥當的主因

12/29 23:10, , 178F
3.板主沒錯?就像前面問的,沒錯幹嘛"改",又何必"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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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13, , 179F
訴"?對錯並不一定是黑白分明,可能只是模糊的便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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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15, , 180F
,做為區別的概念,就像你講的界限有點模糊,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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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16, , 181F
如"有罪/無罪"那樣吧。再說沒有對錯的話,那申訴要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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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3:17, , 182F
判?替雙方打分數,分高者勝嘛?
12/29 23:17, 182F
板主認為他判的沒錯(刪文+劣退) 所以不用改 我認為判決有問題 所以與板主溝通及向組務申請複查 (若今天僅刪文或推文警告我不會申訴 申訴純粹為"劣退"一事) 部分板友(含板主)認為我有錯 所以應道歉(?) 我認為做法雖不夠妥當 但不到"做錯事" 所以沒有打算要道歉 對錯是很主觀的事情 所以不管是哪位板友的意見我都有仔細咀嚼過 若到最後板務判決我該被劣退及警告 我亦欣然接受 但道歉這部份我只能說 見仁見智 我並不認為我需要說對不起 如此而已 希望這樣的解釋您能明白

12/30 00:19, , 183F
不好意思 我亂入一下 所以原po要跟我加碼到1000P幣囉
12/30 00:19, 183F

12/30 00:20, , 184F
我OK 小賭怡情 只是希望不要造成你感覺在湊熱鬧...
12/30 00:20, 184F

12/30 00:21, , 185F
單純的就小組長怎麼裁量來做賭注 這樣可以嗎 ^^
12/30 00:21, 185F

12/30 00:22, , 186F
上面漏了字 希望不要造成你感覺(其他人)在湊熱鬧
12/30 00:22, 186F
嗯,我是加碼沒錯 單就組務判決書為主 不加任何私人情緒 :)

12/30 00:23, , 187F
另外 我很想知道是我表達得不清楚讓你從來沒看懂過嗎
12/30 00:23, 187F

12/30 00:23, , 188F
如果就這篇推文 請問是哪裡沒看懂 我可以解釋喔^^
12/30 00:23, 188F
※ 編輯: phyun 來自: 123.194.50.100 (12/30 00:26)

01/08 22:44, , 189F
已收錄
01/08 22:44, 189F
文章代碼(AID): #1E-l2Ot6 (HsinTien)
文章代碼(AID): #1E-l2Ot6 (HsinT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