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新店有關的人事物

看板HsinTien (新店)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1/12/29 17:31), 編輯推噓4(4022)
留言26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翻看了原PO的文章 其實原PO對新店版一直頗為用心 對板上的事務在發表意見上亦合於情理、談吐厚道 看他的交易文、轉錄文,也都有照著板規在走 這樣的板友,我相信她不會是個惡意鬧板或者唯恐 天下不亂的人,即便被劣退,他的文中亦清楚表明 "只是因此事件所以想點出一些盲點、希望大家不 要再此事件上大做文章。" 當然這有一點刻意撇清之嫌,但至少表明了該板友 雖因劣退心情不好,但也不想把這個情緒帶到板上 ,反倒是不少人見獵心喜,鬧得沸沸揚揚。 說實在話,這樣的好板友被劣退,處罰太過沉重, 劣退很多地方不能去發文、要半年才能取消一次, 劣退這兩字若單純從字面上解釋,譯為"因行為惡 劣而退去文章" 也難怪原PO心情不佳 我想還有更多好的方法來處理這次的事件,比 方警告、要求重新PO文、水桶等等等 此外,我相信板主亦無惡意,畢竟板面的維持並 不容易,怎麼還有空閒對每一個板友去深入了解, 究竟是刻意犯版規亦或是無心之失。但如果這個事 件板主能稍微修改,我相信會得到更多人的掌聲, 即便維持原判決,我想也不至於影響大家對板主 的觀感,倒是可能會因此失去了原PO對新店板 的喜愛,甚是可惜。 (我翻看原PO過去文章,發覺他還真的頗愛新店板 還去投甚麼愛新店板的票,我就沒那麼無聊XD) -- http://www.wretch.cc/blog/ecoolab ~~歡迎參觀~~ 三重劉德華 http://www.facebook.com/saveurmoney ~~歡迎加入~~ 省錢粉絲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4.127.61 ※ 編輯: ciaerin 來自: 203.74.127.61 (12/29 17:37)

12/29 17:35, , 1F
不太瞭解你說的見獵心喜 我只看到少數幾位亂入...
12/29 17:35, 1F

12/29 17:37, , 2F
嗯 就是亂入而已 見獵心喜可以略過 只是一時想不到
12/29 17:37, 2F

12/29 17:38, , 3F
用甚麼樣的字眼形容:)
12/29 17:38, 3F

12/29 17:38, , 4F
我只是想表達板主沒有太大問題 板友也是 不用搞得好
12/29 17:38, 4F

12/29 17:38, , 5F
像很嚴重似的
12/29 17:38, 5F

12/29 17:39, , 6F
原po首先要做的應該是想想這樣是貼文有無違規
12/29 17:39, 6F

12/29 17:39, , 7F
若覺得無違規 那也沒什麼好講的 就交付小組長
12/29 17:39, 7F

12/29 17:41, , 8F
若自覺有違規 跟板眾們道個歉 特簽下來 通融通融
12/29 17:41, 8F

12/29 17:41, , 9F
其實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錯誤就是了.... ><
12/29 17:41, 9F

12/29 17:42, , 10F
此板友一開始來信先說的是 板規沒說不准PO問卷
12/29 17:42, 10F

12/29 17:43, , 11F
這點就先否定了板規1
12/29 17:43, 11F

12/29 17:45, , 12F
至於前面文章要討論的新店板PO文標準 似乎也跟他申訴
12/29 17:45, 12F

12/29 17:46, , 13F
理由我不該給劣文無關了 到底是文章有無違規?
12/29 17:46, 13F

12/29 17:48, , 14F
還是違規但希望罰輕一點?這訴求好像在變化?
12/29 17:48, 14F
※ 編輯: ciaerin 來自: 203.74.127.61 (12/29 17:58)

12/29 18:38, , 15F
也就一篇劣文而已 有那麼嚴重嗎? 如果是首次劣文
12/29 18:38, 15F

12/29 18:38, , 16F
三天後就可以自己解了 不是嗎?
12/29 18:38, 16F

12/29 18:40, , 17F
版規就是要拿來遵守的 不是拿來參考的 也不是拿來
12/29 18:40, 17F

12/29 18:40, , 18F
挑毛病的
12/29 18:40, 18F

12/29 18:42, , 19F
竊以為"劣退"的意思僅為"劣文退回"...跟個人行為無關
12/29 18:42, 19F

12/29 18:42, , 20F
每次看到違反版規在先 然後再來要求法外開恩的
12/29 18:42, 20F

12/29 18:42, , 21F
跟那些拿到罰單 然後再要求立委關說的人 有什麼不同?
12/29 18:42, 21F

12/29 18:44, , 22F
大家都不想遵守版規 也不想被處罰 那乾脆把版規廢了
12/29 18:44, 22F

12/29 18:45, , 23F
連版主也不要算了 依版規執行還要被嫌棄 何必呢?
12/29 18:45, 23F

12/29 19:57, , 24F
劣退是比刪文重啦,但不算"嚴"。這個想法是因為受前
12/29 19:57, 24F

12/29 20:01, , 25F
板主影響,有人送東西送到被水桶一年的,這才叫慘…
12/29 20:01, 25F

01/08 22:44, , 26F
已收錄
01/08 22:44, 26F
文章代碼(AID): #1E_3E6A6 (HsinTien)
文章代碼(AID): #1E_3E6A6 (HsinT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