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謝謝今天車禍時候幫忙的魏先生

看板HsinTien (新店)作者 (MotoTron)時間13年前 (2012/07/27 21:13), 編輯推噓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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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感謝魏先生熱心協助 你可以批評轎車沒事急煞很缺德 如果你確定 轎車是因為錯過路口而急煞 你也可以批評轎車 知道後面有車禍而不下車協助很缺德 但你們之間沒有碰撞 你也尚未明確舉證對方惡意急煞 你並不能直接斬釘截鐵說對方"肇事逃逸" 並且不能公佈車牌 另外 跟隨其他車輛前進,應保持隨時能煞停距離 是考駕照的那本小小冊子裡面寫的 考過駕照的人都應該知道這段話 ※ 引述《s1s1 (胖鳥)》之銘言: : 不料引起大家爭論,為此先說聲抱歉 : 轎車急煞原因是因為他不熟路況 : 錯過了一個分岔路口,所以臨時急煞 : (祥和路在中安大橋那邊有一個安興路、安民街的交叉口 : 從中安大橋往安康方向,有一條路可以下去安興路) : 因為在事故發生後,那台轎車還停留原地約了20-30秒 : 我想他是知道後面有兩台機車因此擦撞 : 版友們說得保持安全距離 : 我騎車還算是謹慎 : 有保留約一台轎車的距離 : 只是在事故發生時,依然不及煞住 : 我也不奢求賠償,只是轎車的人連下車 : 稍微關心一下後面兩台機車的人都沒有做 : 後來追上去的那位魏先生也說 : 那台轎車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 : 所以不願意回頭看看發生甚麼情況 : 很多版友說法律上站不住腳 : 只是這種事情發生在路上真的是十分危險 : 如果我後面再跟著一台轎車、卡車 : 今天或許我連放上這篇文的機會都沒有 : "保持法律上的安全距離"說來容易做到難 : 法律就是如此,我也無意爭論甚麼 : 但法律上沒有錯,是否就代表這個行為是對的? : 我還是認為他的行為是錯的 : 所以我依然覺得放上他的車牌 : 如果能讓他的親友知道他做的事情 : 曾經造成這種傷害 : 或許能讓他開車更小心一點 : 或許是一廂情願 : 但我也只是盡我所能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13.234

07/27 21:54, , 1F
我什麼都不確定,但就是想噓
07/27 21:54, 1F

07/27 21:55, , 2F
只要不是你撞上的那台機車肇逃就好
07/27 21:55, 2F

07/27 22:36, , 3F
推一下 這種講證據非公評的事 真的要小心注意一下
07/27 22:36, 3F

07/28 02:53, , 4F
汽車沒有肇事 何來肇逃
07/28 02:53, 4F
文章代碼(AID): #1G4fGDzb (Hsin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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