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花蓮3省道 增設8組測速照相
【聯合報╱記者陳家倫/花蓮報導】
2013.01.17 03:25 am
花蓮縣警察局在台9線、台11線、台11丙線新增8組數位測速照相設施,月底前將正式啟
用,其中鳳林警分局轄區新增4組,為花蓮縣5個警分局之冠。花蓮縣警察局表示,省道
公路筆直,常有車輛違規超速,車禍意外頻傳,增設測速照相後,盼能改善。
這8組新測速照相設施分別位於
台9線181公里(崇德段)、192.5 公里(三棧段)、
248.9公里(光復段)、315.3公里(富里段)等4 處;
台11線11公里(鹽寮段)、54.95公里(豐濱段)等2處;
台11丙線4.44公里(東華大橋)、14.21公里(豐坪段)等2處,
共計8組數位測速照相設施。
新增設的測速照相設施多位於花蓮觀光、偏遠地區。居民認為,增設後應可有效降低交
通事故的發生,因為「外來車真的開太快了」;家住吉安鄉的邱姓男子說,這3條省道公
路段大多筆直,駕駛經常一不小心愈開愈快,因此只要發生車禍,人、車都傷得不輕,
增加測速照相後,「或許可以少聽到一點救護車的聲音」。
花蓮縣警局表示,目前該8處測速照相設施設置完成,現正測試中,預定今年1月底前正
式啟用開始取締。為避免駕駛看到測速照相機時緊急煞車,縣警局於每組測速照相設施
前100公尺至300公尺處,設置「前有測速照相」的警告標語。
交通隊表示,一般道路違規超速,超速未滿20公里,機車罰1200元、汽車1600元;
超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機車罰1400元、汽車1800元;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
機車罰1600元、汽車2000元;超速60公里以上,機車或小型車罰款8千元至2萬4千元、大
型車罰款1萬2千元至2萬4千元,請駕駛別拿生命開玩笑。
【2013/01/17 聯合報】 http://ppt.cc/AS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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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大家開車還是要多注意安全及擺好pose(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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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ilenick 來自: 220.134.36.142 (01/1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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