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宜蘭板旅遊諮詢暫行管理辦法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小黃)時間19年前 (2005/07/15 15: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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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稱「暫行」辦法,即板主得視情形撤銷本辦法,或板友提起,五人以上連 署,由板主裁定撤銷之。 2. 本法所稱之「旅遊諮詢」,即有關人口流動前或當時因對當地環境不確定 所提出之問題。凡交通運輸、遊憩地點、行程安排、食宿環境等均屬之。 3. 無關宜蘭縣內之旅遊諮詢事項,板主得立即刪除。 4. 關於住宿地點或環境之詢問,其他板友不負義務解答,文章發表後24小時 內仍無實際解答者,板主得刪除之。 5. 旅遊諮詢事項,除問題本身具有幫助他人之重大意義者,禁止一行文及未 滿20字(不含標點符號)的詢問,違者板主得逕行刪除。重大意義之認定由 板主決定之。 6. 旅遊諮詢之內容不得過於簡略,應適當敘述身處情境,簡略情形顯而易見 者,板主得回信原作者後立即刪除。 7. 旅遊諮詢問題獲解答者可在旅遊結束後發表心得,板主得給予適當之獎勵 。 8. 本辦法自公告24小時後執行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23.87
文章代碼(AID): #12rslcj1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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